薛冰:有法不依才是最大的腐敗

薛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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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3日訊】當前,從專家學者到普通百姓都在呼籲依法治國,好像中國的問題是由於法律不夠帶來的。事實上,中國現有法律基本上涵蓋了從國體、政體、到百姓生活的各個方面。當今社會出現的問題,絕大部分不是因為立法不夠引起的,而是有法不依和司法腐敗所誘發的。

首先看看《勞動法》的落實情況。《勞動法》在1994年出台以後,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真誠歡迎。可是,當人們看著枝頭的果實變成了牆上的畫餅,就不再掛記它了。

勞動法第36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可是在現實生活中這個簡單的規定實行起來竟然困難重重,大部分人的權益沒有得到保障。

白領的隱性加班就不說了,各行各業工人的勞動時間遠遠長於法定時間。以建築工地的工人為例,每天的工作時間長達14、5個小時,並且沒有節、假日。這些工人不僅勞動權益得不到保障,甚至連一個工人的名份都得不到,只是被輕蔑地稱呼為民工。

還有街頭晝夜穿梭的的士司機,為了應付每月高達5千的租金壓力,被迫每日10幾個小時地勞作,不但週六、週日和法定假日不能休息,就是染病在身,也要掙扎著出車。耽誤1天就要背上200元的債務。這是任何一個小民也背不起的。所以,不時會在報紙上看到諸如北京或天津的士司機累死在路上的消息。有人批判說這是出租車公司的過度剝削所致,我認為這是被那些麻木的執法者害死的。

那些在珠三角製衣廠、製鞋廠勞作的兄弟姊妹們的處境同樣悲慘,不但拿不到最低保障工資,每天還要被強制勞動14、5個小時,尤其製鞋廠的工人還要忍受難聞的有毒刺鼻氣味。在工廠內工人的人身自由也要被限制,即使夫妻在一個廠裡打工也難得有機會見面,更不用奢望同居了。風塵僕僕幾千里前去特區打工的人,獲得的勞動報酬竟然只有每月2、300元,並且還要被強制加班、加點,稍有不從就有可能被解僱。這種連資本主義都做不出來的事情,就發生在社會主義中國的今天。《勞動法》第48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可是在工人們忍受剝削煎熬的時候,沒有看到勞動監察人員的影子,也沒有看到平時威風八面的警察的影子。

勞動監察部門對維護工人權益不積極,對於資格證書的管理卻十分積極。廚子要辦廚師證,剃頭的要辦理髮師證,還美其名曰持證上崗。最莫名其妙的是對由建設部門管理的建築人才管理體系也要插上一手,強制辦理什麼註冊建造師證。明眼人都知道,醉翁之意不在酒,著眼點仍然是金錢。每個項目經理7天的考試培訓費是3千塊,全國就是一個天文數字。把這個美差事尋租給某個公司去經營,以後的事大家自然明瞭了。

所以,我們目前面臨的根本問題,不是法律空缺的問題,而是有法不依和執法不公的問題。即使目前法律體系不是十分完整,只要始終堅持《憲法》的基本精神,就沒有解決不了的難題。目前中國正在開展提高執政能力為重點的組織建設。我認為首先應該從剷除執法腐敗入手。執法腐敗導致的不僅僅是經濟損失,更嚴重的是民心的流失。因此,有法不依、執法腐敗才是最大的腐敗。

──轉自《民主論壇》(//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不代表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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