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靜:華夏週報歪曲報導法輪功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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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2日訊】我是去年從中國來到澳大利亞的新移民。作為一名已經修煉七年的法輪功學員,在中國,我不但深切體會到法輪大法在促使人身心健康方面的神奇,也親身經歷過整個中國政府動用所有國家機器鎮壓無辜法輪功學員的無恥輿殘暴,包括控制新聞傳媒顛倒黑白、造謠中傷,以及操縱國家安全力量對法輪功學員實施毫不掩飾的「肉體和精神上的消滅」,在中國大陸的後五年不堪回首。來到澳大利亞後,我深深感到澳大利亞是個尊重人權、講民主講法制的國家。人們有真正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自從99年中國鎮壓法輪功後,五年來我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舒心過。

上月,墨爾本華夏週報在頭版頭條刊登消息《維州法輪功組織狀告華夏商報證據不足敗訴》,見報後,首先我感到十分意外,因為我所知道的法輪功學員絕對不是該報所稱的「無理取鬧」的一群人,無論在中國大陸還是在海外,儘管五年來法輪功民眾遭到了中共流氓式的污辱和慘絕人寰的鎮壓,但他們所表現出來的卻只有和平、理性和堅持。而且我也不明白,就算是按照華夏週報所稱的法輪功學會狀告華夏商報證據不足而撤訴,也是正常的法律程式,怎麼就是「無理取鬧」了呢?回想一下,華夏週報的這種措辭輿中共稱訪民為「鬧事」的邏輯真是驚人的相似。

我警醒,法輪功民眾在邪惡的中共統治下的中國大陸蒙受不白之冤長達五載,到了自由民主的澳大利亞難道還要繼續被隨意抹黑嗎?!為瞭解兩年前所發生的事情真相,我諮詢了維省法輪大法佛學會,一週後,墨爾本大紀元時報在頭版發表了有理有據、針鋒相對的報導《華夏週報失實報導》。兩篇報導相比較,我們已經不難看出真實的情況。在真相面前我看到,華夏週報在此事的表現上與中國大陸那些沒有獨立報格、充當政治打手的官方媒體簡直是如出一轍。

據華夏週報報道,「維省法輪功組織狀告本地「華夏商報」的法律行動被維省行政仲裁廳駁回而告失敗」,但是根據法輪佛學會的說法,和大紀元時報的調查,事實上是法輪功學會在已有勝訴把握,完全可以訴諸法庭的情況下,本著維護社區和平友好的善良心願,僅把此事提交到維省公平機會委員會,以期大家增進瞭解,和解此事,之後與華夏商報有關負責人協商後,沒有在訴訟期內做進一步推進,最後使案件逾期自動撤訴。可是,事情到了《華夏週報》上,不但變成了法輪功學會敗訴,連協調機構維省公平機會委員會都變成了維省行政仲裁廳。《華夏商報》與《華夏週報》同屬華夏傳媒集團旗下報社,而且是同一個負責人宋曉蓓女士,對於事件的始末應當是瞭如指掌。《華夏週報》如此報道,與其說是疏忽大意或犯了嚴重錯誤,不如說是故意撒謊、欺騙民眾、藐視法律尊嚴。俗話說,做賊心虛,可嘆的是,《華夏週報》不但毫不遮掩其歪曲事實、偷梁換柱的惡劣行為,宋女士甚至還言辭灼灼地表示「手握真理無所畏懼,……公道自在人心。」這真讓我想起了金庸先生筆下的岳不群。

一個普通人如果沒有道德隨意造謠,那麼被其矇騙的可能只是有限的幾個人,然而一個媒體如果沒有行業操守隨意歪曲事實,則受其毒害的人可達成千上萬,媒體的這種行為是非常危險的。我不清楚華夏週報與中共官方的關係,但該報這種對讀者的欺瞞手法與大陸的官方喉舌相比毫不遜色。今天法輪功可以這樣被它肆意詆毀,明天說不定又會到誰呢?雖然在澳大利亞,人人享有言論自由,但是我想這種自由絕對不是建立在不負責任的誹謗和惡意之上的。在此事中,《華夏週報》確實扮演了一個影響社區和諧的不光彩的角色。2003年加拿大《華僑時報》因誣告法輪功學員而落至身敗名裂,《華夏週報》實在應該引以為戒了!

我想,為了全體海外華人的未來,大家真得要睜大眼睛,看個清楚明白。
(//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不代表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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