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2日訊】﹝亞洲時報在線陳穎慈 撰文﹞根據中國中央紀委1月21日表示,2004年全中國給予黨政紀處分的超過17萬人,但是,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的只有不足5,000人,其餘超過16萬5千人卻可以逍遙法外;換言之,受司法制裁的人不足3%。中國官員不時強調「依法執政」,但數字卻在在說明中國「以黨代政」的事實。
中國官方中廣網1月21日引述中央紀委消息21日表示:2004年全中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166,705件,結案166,590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170,850人中,縣(處)級幹部5,966人、廳(局)級幹部431人,省(部)級幹部16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的為4915人。
據報道,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人之中,犯罪項目涉及醫藥商業賄賂、價格違法、假劣藥品、教育亂收費、經濟犯罪及濫圈土地等。超過17萬幹部既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即黨紀政紀也認為這些幹部犯下錯誤,但是,最後卻只有不足3%的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換言之,有超過16萬5千多名問題幹部只是透過行政程序予以懲罰,他們或會被開除黨籍、遭到警告,甚至只是記過等處分,但是肯定不用坐牢。
中央紀委發佈的數字顯示,黨紀政紀對於犯錯的幹部,仍然強烈地傾向以行政手段解決司法問題,黨紀政紀將大部份犯錯的幹部收起來,沒有送往司法審查,當中97%犯錯的官員,到底犯下什麼錯誤而遭處分,實在不得而知,當中到底有多少事情是司法部門「不得」審理的,看來就只有黨紀政紀才知道,可見這個「以黨代法」的做法嚴重缺乏透明度。
黨政紀對於絕大部份犯錯幹部的做法,與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蕭揚的目標有極大的出入。2005年第一期的《求是》雜誌於1月3日刊載蕭揚的文章稱,「要切實做到依法執政而不是以黨代政」,同時指出以黨代政會導致違法執政、濫用職權和腐敗現象日趨嚴重。
據中新社報道,蕭揚在文章中強調,「執政黨必須崇尚憲法和法律,要根據國家的憲法和法律去制定政策和作出決定;要用法律區分中共執政權和國家政權之間的關係:中共領導立法、行政和司法,但並不是代替這三個部門的職能;要依法執政,而不是以黨代政;黨是總攬全局而不應包攬一切。」
蕭揚指出,黨應當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而不能超越於憲法和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蕭揚在文章中承認,數十年來,因長期用黨的路線和政策管理國家,致使憲法和法律成為空文,導致違法執政、濫用職權和腐敗現象日趨嚴重,教訓極為深刻。
蕭揚發表的文章正是指向中央紀委只將3%涉嫌犯罪的幹部移送司法機關的做法「以黨代法」,不符合法治精神,以致弊端叢生。當中97%約16萬5千沒有被移送司法機關的幹部,連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也無從過問。
蕭揚亦提到,中國數十年來也用黨的路線和策略管治國家,時至今日,中國政府的做法依然不變,這種封閉的做法不單令貪污問題更加嚴重,更令法律條文形同虛設,若中國政府強勢的行政手段不變,蕭揚「以法治國」的目標,將會遙遙無期。
據中央紀委指出,2004年,經過審核和論證,中國國務院決定第三批取消和調整審批項目495項。各省、區、市共取消和調整審批項目22220項,廢止和修訂規範性文件11073件。中央企業重組改制等方面違紀違法案件2128件。
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全面展開。另外,當局又查辦由審計署轉辦案件13件。
2004年,各級監察機關還會同國土資源等部門查辦涉及土地違紀違法案件7.06萬件,結案6.07萬件,清理出各類開發區6866個,已核減4813個,占開發區總數的70.1%;規劃用地面積壓縮2.49萬平方公里,占原面積的64.5%。
中廣網報道指,據中央紀委的數字:2004年據報道,涉及農民負擔案(事)件4352件,中國當局透過農村稅費改革和治理亂收費,減輕農民負擔415.68億元。清理出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補償費175.46億元,已償還175.38億元,占99.96%,有30個省、區、市全部足額償還;清理出拖欠農民工工資336億元,已償付331億元,償付比例為98.4%。
據指出,在2004年中紀委查辦教育亂收費案件6432件,查處各種教育亂收費4.75億元,清退3.15億元。
去年全年,中國調查的醫藥商業賄賂、價格違法、假劣藥品等違紀違法案件一共73500件。
據新華社1月21日報道,2004年落馬的下馬高官員包括:
貴州省原省委書記劉方仁,他因受賄罪於6月被判處無期徒刑、
貴州省原副省長劉長貴7月受審、
湖北原省長張國光12月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1年、
浙江省原副省長王鐘麓8月因受賄被判有期徒刑12年、
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2月被執行死刑、
黑龍江省原政協主席韓桂芝11月嚴重違紀違法被查處、
黑龍江省人事廳原黨組書記趙洪彥7月因受賄等受公審、
新疆自治區原副主席哈吉10月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原江蘇省委組織部長徐國健11月因收受鉅額賄賂被雙開、
重慶宣傳部長張宗海4月貪污豪賭被雙規、
湖南省高院原院長吳振漢11月被罷免人大代表職務、
湖南省政府原副秘書長王道生12月因受賄400萬一審判無期徒刑、
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婁小平11月因受賄被判11年徒刑、
海南省委黨校原書記葉斌涉嫌受賄12月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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