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擬修法簡化飛彈防禦系統迎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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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菁菁東京二十一日專電)日本將於2007年導入飛彈防禦系統,為此集團自衛權的行使以及自衛隊法修正案等都將成為爭議的焦點。日本防衛廳長官大野功統於二十一日在記者會上,提出他的種種見解。

  日本發射迎擊彈道飛彈的法律權限是在防衛廳長官的身上,一旦日本真的遭到飛彈攻擊,若要等待防衛廳長官下令,則有來不及因應緊急事態之虞。日本為簡化飛彈防禦系統的迎擊程序,已經計劃修改自衛隊法。

  防衛廳長官大野功統二十一日在記者會上表示,迎擊飛彈的發射決定權,應該交給最前線的現場指揮官,至於指揮官的權限如何來界定,應該於事前製作標準的守則與明確的基準,並事前經由首相認定才行。

  對於他國以飛彈攻擊第三國時,飛彈經過日本上空,日本是否可以行使集團自衛權?大野表示,日本雖然有集團自衛權,但是日本不會行使,美國也非常了解日本的立場,即使飛彈經過日本上空飛向美國等第三國,日本也不能發射迎擊飛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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