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票案 北檢查無新事實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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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7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喧騰一時的(興票案),在高檢署發回台北地檢署重新調查3年多之後,北檢今天以查無新事實、新證據為由,以他字案簽結,象徵全案宣告落幕,北檢也將在下午對外說明。

根據瞭解,台北地檢署原本在90年2月對興票案做出不起訴處分,不過,由於有人提新事實和新證據向高檢署檢舉,高檢署才將案件發交台北地檢署繼續調查,過程中,檢方曾經傳喚(宋楚瑜)到案說明。

至於前總統(李登輝)也曾經以證人身份出庭作證,李登輝指控宋楚瑜涉嫌侵占國民黨秘書長專戶的款項,不過,全案經過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邦樑)調查以後,決定以他字案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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