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0日訊】一項調查發現,有73%受訪市民認為,應該立即在本港全部食肆的室內地方實施禁煙。負責調查的民主黨要求當局為市民健康著想,應儘快制定法例設立禁煙區,並且縮短法例實施的寬限期。
民主黨就立法規定擴大禁煙區,於1月5日至2005年1月8日,訪問了725名市民,了解公眾對擴大禁煙區的意見。
調查顯示,60%受訪者贊成立即在酒吧和卡拉OK禁煙;超過70%市民贊成立即在食肆的室內地方全面禁煙;80%受訪者贊成在工作間全面禁煙;另外有57%受訪者贊成豁免在麻將館及桑拿浴室的禁煙規定。
輿論認為為了保障市民免受二手煙影響健康,透過立法擴大禁煙區固然重要,執行法例也同樣重要。根據現行法例,法定禁煙區的管理人也要負起執法的工作,不少食肆的經營者及管理人員都表示擔憂。調查發現,32.6%的市民認為應該由政府專責檢控吸煙的執法人員負責,12.1%的被訪市民則認為禁煙區的管理人員應負責執法,同時42.8%的市民認為兩者都適合。
法定禁煙區寬限期
對於行政當局計劃將所有食肆訂為法定禁煙區,但擬給予一年的寬限期,調查結果發現,72.4%被訪市民認為應該立即在所有食肆的室內地方禁止吸煙,14.2%認為只能給予半年寬限期,只有1.5%同意政府的建議。
對於當局計劃,將所有酒吧及卡拉OK亦訂為法定禁煙區,同樣給予一年寬限期,調查發現,60.4%受訪者認為應該立即在所有酒吧及卡拉OK禁止吸煙,18.5%則認為應給予半年寬限期,3.2%同意政府的建議。
對於當局計劃將所有室內工作間訂為法定禁煙區,擬給予半年寬限期,調查發現,79.7%市民認為應該立即禁止在室內工作間吸煙,7.9%認為應給予3個月寬限期,3%同意政府的建議。
身兼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主席的民主黨議員鄭家富建議,政府應該考慮給予禁煙區管理人權力,對違例在法定禁煙區吸煙的人士實施定額罰款,若違例者不予理會,禁煙區管理人員只需將違規人士的資料轉交政府部門即可。此外,行政當局應仿效外國經驗,在通過法例後,立即增加投訴熱線,並調配大量人手,加強巡查檢控工作,並增撥資源,進行頻密的公眾宣傳工作。
民主黨表示,落實全面禁煙的3個月至一年寬限期太長,應該縮短,並建議考慮用定額罰款方式,懲罰違例人士。
政府當局日前公佈計劃修訂《吸煙(公眾衛生)條例》,擴大禁煙區,草案將於今年第二季提交立法會,當局表明今次「絕不手軟」,有信心修例獲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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