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8日訊】駱碧瓊是四川省南充市營山縣人。9月8日,明慧網登出一篇她的投書,控訴政府強迫他墮胎的始末。
2000年臘月24,駱碧瓊一家三口回婆家過年。晚上11點鐘多正睡覺,綠水派出所警員約十人左右綁架了她。隨後,駱碧瓊又被劫持到朗池鎮街道辦事處會議室洗腦班。
駱碧瓊遭到輪番毆打。當時,她已懷孕四個月,卻被打得遍體鱗傷,嘴裏全是血泡,頭部全是青包,手像麵包,兩腿呈紫色,小便失禁,胎出血不止。警員卻不放人,也不准駱碧瓊換褲子。
一星期後,駱碧瓊寫了保證書,隨即便被送回家。不料,警察竟要向駱碧瓊的丈夫勒索一千元。由於實在籌不出錢來,警察才走了。
駱碧瓊過兩天便清醒了,她說道:「我認識到了不應該寫保證書,我修煉法輪功沒有錯,給保證什麼?我讓政府工作人員拿給我筆紙,我寫上了要煉法輪功,他上報領導,一下擁來幾個人來,脖子氣得歪歪的,當時就給我打胎,就這樣一個才四個月的小生命被無辜殺害了。」
駱碧瓊目前,被迫流離失所。(//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