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8日訊】 (大紀元記者吳尚編譯報導)一位前中國海關局官員因涉嫌中國最大宗的遠華走私案面臨被澳大利亞政府遣返回香港。
據新加坡海峽時報(The Straits Times)9月4日報導引述香港南華早報(South China Morning Post)說,46歲的王泰盛在中國被控走私與行賄,且與中國遠華走私案頭號通緝犯賴昌星有密切關係。
在澳大利亞聯邦法庭否決他的合法居留權的上訴後,王泰盛面臨著將被驅逐出境遣送回國的命運。
賴昌星是福建省廈門市的巨額遠華走私案的幕後主腦,此走私案涉及的案值至少66億美元,已有八人因此案而被處決,三百多名官員被控貪污罪。
澳大利亞聯邦法庭的文件中說,王在1994年時曾於賴的公司待過。
王是廈門的前海關局官員,負責進口貨物的流動。一九九四年,他辭去海關工作,替賴昌星做事,在1995年時逃往香港,並於1999年八月時到達澳大利亞境內。抵達之後,他申請學生簽證並在雪梨讀了三年的商業管理課程。移民官員拒絕更新他的學生簽證,並立刻於2002年二月予以拘留。此後,他又多次向法庭上訴。
賴因難民資格被加拿大拒絕而積極上訴中。他被控行賄官員,使得價值5百30億元的車子、石油、香煙、與一些民生消費品在1990年代早期時被偷渡進中國。詳見大紀元報導//www.tvsmo.com/b5/4/2/4/n4606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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