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7日訊】日前,湖北武漢蔡甸區實行了政府雇員制,行政首長可以獲得5萬元的年薪。在此之前,上海、廣東、江蘇、山東、湖南、吉林等地也先後推行了政府雇員制度,並在此基礎上普遍實行了年薪制,據稱,年薪最高可達20萬元。
對這一行政領域出現的新生事物,學術界有贊有彈。在我看來,作為行政體制改革的一部分,政府雇員制度以及由此產生的政府雇員年薪制,在一定時期內會起到積極的作用。但是,由於這些制度的實施缺乏基本的法律依據,所以,在今後的實施過程中,很可能會逐步變形。
政府雇員制度具有雙重含義:首先,相對於民主選舉產生的政務官來說,政府雇員是政務官選任的技術官員,他們協助政務官完成各項技術性的工作。這種帶有幕僚性質的技術官僚和古代的長官幕僚有很大的不同。政府雇員受雇於國家,而古代官府幕僚受雇於官員本身。現代的政府雇員與政府之間是合同關係,而古代官府幕僚與官員之間是一種人身依附關係。政府雇員的存在是為了協助政治家處理技術性的工作。根據政府雇員職責的不同,雇員內部又劃分為若干等級。不同等級的政府雇員享受不同的待遇。相對於民主選舉產生的政府官員而言,政府雇員與政府之間是一種雇用關係或者委任關係。政府雇員的權利義務不是來源於國家法律的規定,而是來源於政府合約。其次,在行政架構內,政府雇員是內閣負責制的一種表現形式。在內閣制的國家,政府雇員制度往往是明確政府機構內部官員行政責任的具體制度。政府機關行政首長對外承擔法律責任,而政府機關內部的政府雇員對行政首長承擔法律責任。在美國、英國、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等國家,政府雇員約占政府行政人員總數的10%到20%。
政府雇員制度是現代民主國家提高行政效率的一種制度。在實行普選制的國家,行政首長決定政府大政方針,而政府雇員負責將行政藍圖化為具體的實施方案,並負責組織實施。由於政府雇員不直接通過民主選舉產生,所以,政府雇員直接對行政首長負責。政府雇員的權利和義務往往在他們進入政府機構之前通過合約加以規定,合約期滿,政府官員必須與政府雇員重新談判簽訂新的合約。在我國某些行政部門或者准行政單位,已經實行了政府雇員制度。譬如,在上一屆政府中,中國證監會聘請了香港的查史美倫擔任中國證監會副主席,年薪高達數百萬元人民幣。事實證明,政府雇員制度作為一項重要的行政制度在我國已經產生了一定的積極作用。
但是,由於我國缺乏基本的政府雇員法律規定,因此,在大範圍推廣政府雇員制度和年薪制的過程中,必然會出現隨意操作的現象。一些政府行政首長自己確定政府雇員的範圍,並且自定政府雇員薪酬的標準,有人驚呼,這是政府部門變相增加工資。
的確,如果沒有最基本的程式規定,缺乏行政改革的透明度,那麽,政府雇員制度和隨之而來的年薪制有可能成為集體腐敗的代名詞。
從行政基本原理來看,政府及其官員手中的權力來自於公眾的合法讓渡。如果政府雇員制度的實施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那麽,政府雇員制度和年薪制度就缺乏正當性和合法性。所以,僅僅從程式上看,推廣政府雇員制度和年薪制,必須經過當地人大授權或者認可,否則,政府雇員制度和年薪制就是不合法的行政改革。
當前人們將目光主要集中在政府雇員年薪的高低上面。如果政府雇員年薪過高,遠遠超出了當地民眾的一般收入水平,那麽,當地民眾對這項改革就會出現怨言。一些老百姓認為,政府官員的實際可支配收入並不少,如果加上政府官員可以享受的各項福利,那麽,政府官員的收入水平已經遠遠高於普通的工薪階層。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實行年薪制而又沒有通過適當的手段限制政府官員繼續享受各種福利,那麽,年薪制就是一種變相增加工資的做法。所以,在他們看來,政府雇員制度和年薪制萬萬不可大面積推廣。
應該說,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在推廣年薪制的過程中,如果沒有相應的配套改革,單兵突進,其結果必然會遭到公眾的反對。行政體制改革牽一髮而動全身,政府萬萬不可閉門造車,試圖單純依靠變相增加政府官員工資的方式來達到提高行政效率的目的。
當前,行政機關人浮於事的現象比較嚴重,如果沒有行政編制的剛性約束,而通過政府雇員制度編列大批政府雇員,那麽,必然會增加財政的負擔,進一步降低行政效率。所以,今後在推廣政府雇員制度和年薪制的過程中,一定要統籌兼顧,防止出現新的利益不平衡。
在我看來,行政改革應當遵守下列方針:首先,要實行民主選舉與專家推薦相結合的原則,保證行政體制改革的合法性;其次,要實行首長負責制與專家的決策相結合的決策體制,防止行政機關內部結黨營私;第三,要實行行政首長問責制與政府雇員合約制相結合的責任體系,確保行政機關內部的權利義務具體化;第四,要實行政府雇員薪酬與工作實績挂鈎的原則,防止出現權利和義務的不平衡現象;第五,要實行政府雇員表面收入與隱性收入相結合的計算標準,防止出現政府雇員獲取不合理的收入;第六,要實行政府雇員年薪制與財產申報制相結合的原則,鼓勵公眾對政府雇員的收入實行社會監督;第七,要實行政府雇員年薪制與當地生產力水平相結合的原則,防止出現盲目攀比現象;第八,要實行政府雇員薪酬改革與行政機構精簡相結合的原則,從根本上提高行政效率;第九,要實行政府雇員制度與普遍選舉制度相結合的原則,逐步擴大公眾參與行政事務的範圍;第十,要實行政府官員推薦與立法聽證、司法審查相結合的原則,保證政府雇員具有一定的社會公信力。
總之,政府雇員制度和年薪制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我國行政領域的沈悶局面,但由於行政改革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所以,必須謹慎設計,防止東施效顰,給國家和人民帶來深重災難。
--源自《議報》16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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