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4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香港廉政專員黃鴻超撰文,反駁最近有關廉政公署調查權力過大的批評。他又強調,打擊貪污絕不能掉以輕心。
黃鴻超表示,廉政公署就檢取新聞材料提出上訴,聆訊將於9月初展開,屆時法院的裁決將可為日後如何處理新聞材料,提供更清晰的指引。
有關事件引起各界對廉署角色及職責的討論,黃鴻超指出,一些言論顯示論者對事實有所誤解,或未能對情況有全面掌握。
黃鴻超表示,其實私營機構貪污數字近年正不斷上升。以二零零三年為例,涉及私營機構的舉報數字佔所有貪污舉報的57%,為歷來最高水平,若在一九七四年,有關比例僅為13%。令人憂慮的是私營機構貪污案件中,被檢控的管理人員和專業人士比例亦同步上升,以今年首七個月為例,他們佔整體私營機構案件被檢控人士的80%,較去年同期的65%有顯著增加。這些現像說明貪污情況並非如個別人士想像般樂觀,且廉署面對的更是手法日趨縝密的犯罪分子。
他指出,廉署倘認為有需要搜查某一地方以尋找貪污罪證、禁止受疑人離開香港、取得受疑人的財產資料、或禁止受疑人處置涉嫌透過貪污得來的收益等,均須具備充分理據,就每一宗個案向法庭提出申請。他質疑在這個機制下,仍說廉署擁有「特殊權力」的說法是否依然正確呢?
他補充,在執行《釋義及通則條例》中有關處理新聞材料的條款時,有關執法機構亦必須令法庭信納它已符合法例所訂立的嚴格規定後,才會獲准執行該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