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3日訊】安徽省蕭縣交通局原局長李志强因犯故意殺人罪、巨額財産來源不明罪,9月2日被執行死刑。
據江淮晨報報導,李志强現年38歲的,原系蕭縣第十四届人大代表、交通局局長。與死者李某維持10多年不正當關係。李志强任交通局長後感覺到李某的存在對其仕途是一種威脅,于是想與李某斷絕關係,但李某不同意。爲擺脫李某的“糾纏”,李志强多次與他人共謀要殺死李某。
2003年5月15日,根據楊貴俠的安排,樊世全、王桂玲夫婦將自己的弟弟樊世忠、兒子樊昌勇以及王瑞吉、趙艶雨等人糾集到一起,幷準備好作案工具,於當天晚上將被害人李某騙到樊昌勇駕駛的車上,將李某殺死。在確認李某已死亡後,幾人又將尸體拋到蕭縣衛校門口的世紀大道上,由樊世忠駕車從李某身上殘忍地軋過,企圖僞造交通事故現場。
雇凶殺情婦的這些貪官往往都很貪婪。因爲只有貪才能够養得起情婦,只有貪才能雇得起那些要錢不要命的狂徒。而且貪官雇凶殺情婦並是不單純靠金錢來買凶,更多的是以自己手中的權力與所雇用的凶手進行某種交換。在李志强案中,主要凶手之一的樊世全就是李志强的下屬。他在殺人的第二天,即被李志强提拔爲該縣黃口交管站站長。
李志强於法院一審時即被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犯巨額財産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决定執行死刑。其他9名罪犯也分別受到了法律的嚴懲。一審宣判後,李志强等人不服判决,於是提起上訴,最後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死刑。@(//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