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9日訊】捷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控告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雙方簽訂的石油儲運協定,新建塔河油田輸送石油的管道,而提起一項19億元人民幣的法律訴訟。
據香港石油供銷商捷美能源(GeoMaxima Energy Holdings Ltd.)透露,旗下的新疆石油儲運業務合營表現,受到中石化的一條新油管道加入競爭所拖累。合營公司已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訴訟,就中石化(China Petroleum & Chemical Corp.)違反雙方協定而請求損害賠償。
據《香港商報》28日報導,中石化握有新疆星美石油管道有限公司(Xinjiang Xingmei)的20%股權,並自2003年年底開始,新建的自塔河油田輸送石油的管道。
據華爾街日報報導﹐捷美能源以收購新疆星美石油管道的80%股權方式,進入內地開採原油及天然氣。
捷美能源認爲,中石化違反了雙方簽於1999年的塔河油田管輸協定,並侵犯該公司權益,將請求損害賠償。@(//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