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立:香港不是私人公司

(紐約)李大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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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7日訊】近日在「星島日報」上看到一條新聞,香港新世界集團總經理鄭家純先生說,在公司裏佔股東人數70%,但是股份只佔30%的小股東無權話事,公司話事權在佔股東人數30%,但是股份佔70%的大股東手上,所以香港不能有普選。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請問鄭先生,香港到底是私人公司還是公眾社會?

按照鄭先生的說法,在香港社會裏,幾百萬市民都只是香港社會的「小股東」,而只有少數「工商人仕」,有錢人才是「大股東」。對於大家共同關注的社會問題,香港幾百萬普羅大眾都沒有話事權,甚至沒有發言權;只有少數富商巨賈才有權議政,才有權話事。

香港是一個高度發達的社會,市民普遍擁有較高的教育程度,對民主政治有較深刻的認識,不知為什麼香港的大商家會說出如此缺乏政治常識的說話,比之大陸共產黨的特權思想還要露骨。金錢上如此富有,法理常識卻如此貧乏,不知是不是香港的缺陷。

即使全體香港市民,都是鄭家純先生加上李嘉誠、何鴻燊、胡應湘等等私人公司老闆的雇員,他們受雇於你們不等於將自己的政治權利也賣給你們,你們都只是有權指揮他們工作,而絕對沒有權代表他們選特首。更何況這僅僅是假設,事實上香港受雇於你們這些大公司的雇員只佔總人口的少數,香港有十八萬公務員和無數的中小公司以及自雇人仕,不知道鄭先生凭什麼宣稱他們少數「大股東」有權代表全體香港市民「小股東」決定香港的政制改革?

恕筆者淺薄,筆者只知道天賦人權,生來平等。各個國家全體公民都享有平等的政治權利,未與聞政治權利要根據財富多寡來分配。無論哪個國家,哪個社會都是由不同階層所組成,社會的運轉和進步全賴於社會各階層的共同努力,缺少了哪一個階層,社會都不能健康地發展,各個階層都應該在公平的社會制度下自由競爭。如果按照鄭先生這樣的說法,像美國微軟主席比爾.蓋茲這樣的巨富,在美國社會裏應該有絕對的話事權,可惜筆者在美國從來沒有聽說過比爾.蓋茲先生有如鄭先生同樣的要求。

其實,像鄭先生這樣的有錢人,唯一能說明的只不過是到目前為止,他們是自由競爭的優勝者。絕對不能因為他們是經濟競爭的優勝者,就自動成為政治權利的壟斷者。須知他們的成功,除了他們自身的聰明才智等內在條件之外,香港社會公平競爭的自由經濟制度是他們成功的外在條件。試問,如果鄭先生在大陸這樣的專制社會裏,在毫無遊戲規則可言,毫無法律保障的經濟環境下,能取得在香港這樣的成功嗎?公平的社會制度,自由競爭的經濟制度,不但對工商人仕十分重要,因為它幫助了他們的成功;對於普羅大眾同樣重要,因為它為他們保留了將來成功機會。所以鄭先生這樣的工商人仕完全應該相信,廣大的香港市民都支持現行的資本主義自由經濟,絕對不可能將之變成社會主義,如果是這樣,香港幾百萬新老移民就不會唾棄大陸的專制社會主義,投奔香港的自由資本主義了。同時也不必擔心普選會令香港會變成過度的福利社會,要相信香港人的智慧,一定能夠找到保證成功者的利益和運用社會資源幫助弱勢社群的平衡點。

社會發展的歷史証明了共產黨毛澤東烏托邦式均貧富的封建社會主義已經徹底失敗,因為它違背人性,窒息了全民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令國民經濟陷於崩潰邊緣,人民大眾既沒有錢,也沒有權。經過幾個世紀優勝劣敗的淘汰,証明了現存歐美的民主政治和自由經濟是適合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制度,在這種制度下既保證了全體公民經濟上公平競爭的權利,使每一個人都有平等的機會成為優勝者;同時也保証了全體公民政治上平等的政治權利,使每一個人都有平等的機會,通過一人一票的普選參與國家政治。無分男女老少,無分富貴貧賤,每一個人在人格上,在政治權力上是絕對平等的。鄭先生等只不過是經濟上暫時的優勝者,比起美國的比爾.蓋茲等巨富差得很遠,根本沒有資格,更沒有權利剝奪全體香港人平等的政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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