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2日訊】眾所矚目的「全國服務業發展會議」已於九月二十日召開,頓時服務業似乎成為經濟發展的新寵兒。
在召開全國服務業發展會議之前,事實上經建會已經召開多次的預備會議,例如,自去年六月以來,經建會即邀集產官學研界代表召開十二場次服務業發展研討會,以及後續二十餘場次部會協商會議,在聽取各方意見後,研擬完成「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經建會於二○○四年三月提報的「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總論及金融、流通運輸、通訊媒體、醫療保健及照顧、人才培訓、人力派遣及物業管理、觀光及運動休閒、文化創意、設計、資訊、研發、環保及工程顧問等十二項服務業)獲行政院院會通過,游院長指示舉辦「全國服務業發展會議」,以促進各界對服務業發展的重視,凝聚推動各項服務業策略的共識。
游院長特於全國服務業發展會議中宣示,目前我國服務業產值佔GDP比率為67.8%,未來將以服務業每年成長6.1%為目標,使得二○○八年服務業產值比率提高為71.4%,並進而帶動經濟成長率達5%以上。
在整體服務業發展推動綱領方面,會議共識是人才培育、以「負面表列」思維檢討不利服務業發展的法規、建立有利服務業發展的機制、相關部會功能統合、協助服務業資金融通及投資獎勵、建立可與國際接軌之服務業統計、擬定十二項服務業的旗艦計畫、發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服務業等八項策略綱領。
由上述策略綱領觀之,可以發現,不論是與會專家或是政府行政部門,大概是將台灣過去發展製造業的模式套用在服務業之上,忽略了服務業的本質。究竟服務的定義為何,遍查相關文獻,卻是眾說紛紜,相對較清楚的定義是任職於歐洲經濟委員會的Peter Hill所提:「凡是原則上可以賦予法律上所謂物權或財產權的東西,都可以稱之為商品。商品的生產和交易是兩個可以分開的過程:在商品生產過程中,生產者對其擁有物權,生產完成後,可以在不同的地方,經過好幾手的買賣,最後才配銷到消費者手上。」
相對的,服務的生產與使用卻分不開,服務不能獨立於其生產者而存在,法律上不可能賦予服務以物權,即使賦予了物權,也無意義,因為實際上無法進行個別的買賣。因此,服務品質的高低,與服務提供者之人力資本息息相關。由於一般人力的教育、訓練,較受重視的是「技術」這種有形的技能知識,而「心性」方面的倫理道德卻受到忽視,在知識經濟時代更顯現其失衡的嚴重,如何達到人人由衷地「真誠」服務,是近悅遠來的不二法門,而倫理道德課程的設立及強化,才是發展服務業最的關鍵因素。──轉自台灣大紀元時報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