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2日訊】這年頭為了生存,在北京幹什麼的人都有,合法的非法的魚龍混雜,抓著的自認倒霉,逃脫的不幸中的「萬幸」。可是公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北京繁華街頭的人群中販賣嬰兒,這人販子也忒膽大了。
據北京青年報報導,透過北京記者暗訪「販嬰市場」過程中了解到,在北京玉泉路617路公交車站附近,有幾名中年女子經常假借兜售盜版光盤接近往來的行人,伺機行販賣嬰兒的勾當。
報導說,透過北京媒體記者實際蹲點觀察後,果然發現在馬路對面,一名懷抱孩子的婦女正在與一個老闆摸樣的男子交談,男子身邊停放著一輛賓士車,當有旁人湊近時,那男子趕快鑽進了汽車離去。另外,在附近還有兩名女子懷中抱著孩子,當媒體記者刻意走進她們時,這幾名女子並未交談也沒有開口兜售。
經媒體記者主動與其中一個抱孩子的婦女搭訕著「題外話」,以使她們放鬆警惕,這時只見一個貌似富態的男子走過來,一名抱著孩子的女子趕緊走過去,邊兜售光盤,邊壓低聲音詢問該男子想不想領養孩子,但該男子很快走開了。記者便問那婦人是不是領養懷中抱著的孩子。該女子笑著說不是。
當記者很隨意的說出自己想領養個孩子時,那婦女先是以懷疑的目光看著記者,為消除她的懷疑,記者又說怕生孩子疼等。女子又問:真的領養孩子嗎?記者裝出興奮的樣子問:孩子還哪裡?那婦女拿出一個男孩的照片給記者看,並告訴記者一個孩子兩萬元,要想看孩子必須帶上錢才能看,如果覺得孩子好,一手交錢一手交孩子。
過程中,還向記者保證孩子是健康的。當記者問及孩子的由來時,婦女說,是她的親戚生的私生子,兩萬塊是給親戚的營養費。記者問是否有女孩時,該婦女稱,那得等些日子,目前還沒有。當記者問及目前已經出手幾個孩子時,該女子再次以懷疑的目光責怪記者問得太多了,隨後離開記者。
按照中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的規定,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叫做拐賣婦女、兒童。本案中的女子已經涉嫌拐賣兒童,如果罪名成立,最低要判5年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判處死刑。(//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