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2日報導】(據中廣新聞羅皓恩報導)提昇國際競爭力,追求大學自主卓越,台灣教育部這個學年度開始推動國立大學自主實施﹝教師學術研究費分級制度﹞,學校教授如果不認真作研究、教學、參與服務,經過校內評鑑列等,所得到的﹝學術研究費﹞可能會比﹝講師﹞還要低。目前這套制度並不強制學校實施,不過教育部有信心,各大學為了追求卓越,一定會逐步推動。
追求大學卓越,行政院日前通過大幅鬆綁現行教育人事、會計制度,配合公教分離規劃,教育部這個學年開始,也推出﹝教師學術研究費分級制度﹞,未來各公立大學針對同一職務等級教師學術研究費,可以依據實際需要,在現行教師學術研究費支給標準上下百分之三十幅度內,依照教師學術成就、研究成果和教學服務表現,另外自訂調整分級標準,教育部長杜正勝希望藉此提醒所有教授,升等以後還要繼續不斷努力。
根據現行公立大專校院教育人員學術研究費標準,教授每個月可領52270塊錢學術研究費,講師29655塊錢,不過實施學術研究費分級之後,非常優秀的講師可以領到38552塊錢,相對非常打混的教授最慘只剩下36589塊錢,講師薪水可能將會比教授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