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1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房委會將位於北角舊址西座一幅佔地約8000平方米的土地,租予香港藝術發展局,為期約16個月。
租約由本月起至明年年底止。租約期內,房委會可向藝發局收取行政費及其他費用。
房委會發言人今日說,該幅土地於去年11月完成清拆,並將按照房委會早前的決定移交政府。
藝發局擬在該地盤搭建一個有蓋竹棚,作為舉辦「北角藝術空間」計劃的文藝表演或展覽活動。
發言人表示:「由於藝發局屬非牟利機構,地政總署已同意豁免暫准更改土地用途費用。」
發言人形容房委會和藝發局均會因而受惠,並表示收入應足以應付行政費和其他附帶開支,可確保房委會在這個項目上收支平衡。
他表示:「如讓該地盤閒置,房委會須承擔日常的保養或管理費用,將其出租反而可省卻這些費用。」
西座地盤為北角舊址三幅土地的其中一幅。中座地盤,現在則由房委會認可的一家停車場管理公司用作經營露天停車場,合約由2004年6月1日起生效。至於東座地盤的暫時用途,發言人表示房委會仍在審議一份相關的承租建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