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4日訊】本文是筆者為自己的新書《俞梅蓀與新民權運動》所寫的緒論,該書將由明鏡出版社出版。
顧名思義,《俞梅蓀與新民權運動》是一本關於俞梅蓀的傳記作品,其中也涉及到他的爺爺、中國新聞史上既無黨無派又大公至正的自由主義先驅者俞頌華先生,以及與他們直接交往的各色人等。需要特別指出的是,俞梅蓀先生和他的爺爺俞頌華先生,既是筆者所讚揚肯定的物件,同時也是筆者所批判反思的載體。通過這樣一本書,筆者所要扮演的是新民權運動中的當代胡適之的角色:“我只希望盡我微薄的能力,教我的少年朋友們學一點防身的本領,努力做一個不受人惑的人。”
這句話出自胡適的《介紹我自己的思想》一文,這篇文章是他為1930年亞東圖書館出版的《胡適文選》所寫的自序。為了充分理解和把握胡適思想的本來面目,現把與此相關的幾段文字摘錄如下:
我的思想受兩個人的影響最大:一個是赫胥黎,一個是杜威先生。赫胥黎教我怎樣懷疑,教我不信任一切沒有充分證據的東西。杜威先生教我怎樣思想,教我處處顧到當前的問題,教我把一切學說理想都看作待證的假設,教我處處顧到思想的結果。……從前陳獨秀先生曾說實驗主義和辯證法的唯物史觀是近代兩個最重要的思想方法,他希望這兩種方法能合作一條聯合戰線。這個希望是錯誤的。辯證法出於海格爾(現通譯黑格爾——筆者注)的哲學,是生物進化論成立以前的玄學方法。實驗主義是生物進化論出世以後的科學方法。這兩種方法所以根本不相容,只是因為中間隔了一層達爾文主義。達爾文的生物演化學說給了我們一個大教訓:就是教我們明瞭生物進化,無論是自然的演變,或是人為的選擇,都由於一點一滴的變異,所以是一種很複雜的現象,決沒有一個簡單的目的地可以一步跳到,更不會有一步跳到之後可以一成不變。辯證法的哲學本來也是生物學發達以前的一種進化理論;依他本身的理論,這個一正一反相毀相成的階段應該永遠不斷的呈現。但狹義的共産主義者似乎忘了這個原則,所以武斷的虛懸一個共産共有的理想境界,以為可以用階級鬥爭的方法一蹴即到,既到之後又可以用一階級專政方法把持不變。這樣的化複雜為簡單,這樣的根本否定演變的繼續,便是十足的達爾文以前的武斷思想,比那頑固的海格爾更頑固了。
……在這些文字裏,我要讀者學得一點科學精神,一點科學態度,一點科學方法。科學精神在於尋求事實,尋求真理。科學態度在於撇開成見,擱起感情,只認得事實,只跟著證據走,科學方法只是“大膽的假設,小心的求證”十個字。沒有證據,只可懸而不斷;證據不夠只可假設,不可武斷;必須等到證實之後,方才奉為定論。
少年的朋友們,用這個方法做學問,可以無大差失,用這種態度來做人處事,可以不至於被人蒙著眼睛牽著鼻子走。
從前禪宗和尚曾說,“菩提達摩東來,只要尋一個不受人惑的人”。我這裏千言萬語,也只是要教人一個不受人惑的方法。被孔丘、朱熹牽著鼻子走,固然不算高明;被馬克思、列寧、史達林牽著鼻子走,也算不得好漢。我自己決不想牽著誰的鼻子走。我只希望盡我微薄的能力,教我的少年朋友們學一點防身的本領,努力做一個不受人惑的人。
事實上,無論是胡適澄衷學堂時代的老同學俞頌華,還是長在紅旗下的俞梅蓀,都沒有學會胡適所說的“防身的本領”,到頭來都稱不上是“一個不受人惑的人”。
1920年,俞頌華帶著兩名助手瞿秋白和李仲武,成為中國派往社會主義蘇聯的第一批記者。社會主義蘇聯極其廉價的包辦食宿,使他喪失了最低限度的警惕性。既無黨無派又大公至正的自由主義者俞頌華,從此成為根本沒有經過實踐檢驗的蘇聯社會主義,也就是胡適所說的“狹義的共産主義”的鼓吹者和辯護者,在某種程度上扮演了“被馬克思、列寧、史達林牽著鼻子走”的義務傳聲筒。
俞梅蓀從小就是一個被貶為另類的“右派”子弟,與爺爺俞頌華所堅持的既無黨無派又大公至正的自由主義信仰,幾乎是完全隔絕。父親俞彪文的“右派”問題被平反昭雪之後,俞梅蓀才成為中囯共產黨的一名忠誠黨員,一步步踏上了上層社會的青雲之路;與此同時他又從來自西方現代文明的經濟法理論及實踐中,接受了一定程度的自由主義熏陶。然而,無論俞頌華和俞梅蓀如何鞠躬盡瘁地淑世濟人,都抱定一種“出污泥而不染”的道德情懷和人治情結,始終走不出“存天理滅人欲”的中國傳統儒教文化依靠道德優越感和精神勝利法來支撐自己並壓倒別人的人治圈套。對於憲政民主社會通過建立既人人平等又公私分明的法律制度,來保障每一位公民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的合法權利和普世公理,他們至少在情感訴求和思維習慣上,是格格不入甚至於背道而馳的。
中國本土文化中沒有基督教社會的博愛上帝,每一位個人卻偏偏擁有要麼化公為私當皇帝、要麼化私為公當清官的專制野心和超人道德,這其實是同為精神生命體的大同人類中最為恐怖的一件事情。根治這種文化劣根性的唯一藥方,只能是回到胡適從西方先進文化中直接得來的“一點防身的本領”:不相信一切沒有充分證據的東西,把一切學說理想都看作待證的假設,處處顧到思想的結果。換言之就是回歸到大同人類的普世常識和普世公理中安身立命。任何一種專門理論,一旦脫離每一位精神生命體的人本身都能夠感同身受的普世常識和普世公理,都必然要墮入既自欺欺人又禍國殃民的宗教怪圈和專制魔道之中。蘇聯社會主義的徹底覆滅,最為充分地證明了這一點。
對於當下的中國社會,如果說筆者還抱有一點希望的話,這一點希望就是於2011年辛亥革命百年之際,重新輪回到1911年初步建立的以法治替代人治的憲政民主制度。在中華民國初年的憲政民主社會裏,俞梅蓀的爺爺俞頌華以及同時代的蔡元培、梁啓超、林紓、胡適、魯迅、陳獨秀、傅斯年們,盡可以在《晨報》、《時事新報》、《新青年》、《新潮》、《解放與改造》等諸多報刊上大鳴大放地自由發言,根本用不著擔心像俞梅蓀的父親俞彪文那樣,遭遇引蛇出洞的陰謀和陽謀;也根本用不著擔心像俞梅蓀那樣,“莫須有”地被牽涉進一場所謂“泄露國家機密罪”的文字之獄。也許可以這樣說,能不能夠在新一輪的民權運動中,不折不扣地以人人平等的法治來替代權大於法的人治,正是中國社會走向民主憲政的普世性現代制度的生命線。
--源自《議報》163期 //www.chinaeweekl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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