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1日訊】中國體制改是党內外兩套規則系統。這要求中共必須改革其秘密社團性質的組織規則,放棄自外于公共政治空間的政治租界。
福建連江的縣委書記黃金高因反腐受到威脅,公開向网絡媒體求助。這個頗具戲劇性的事件,讓我們看到在公共生活中獲取安全感的三种途徑:從實到虛排列,分別是防彈衣(及武警保鏢)、公眾輿論和制度規則。其中防彈衣和武警是黃金高作為縣委書記的一种特權,老百姓享受不到。但有意思的是,在身穿防彈衣長達6年之后,黃金高仍舊坐立不安,選擇了向网絡媒體公開反腐內幕。這有兩种可能,一是黃金高認為防彈衣還不夠安全,只有把官場內幕公開出去,才能添加自己的安全系數。這是用輿論去彌補防彈衣的不足。二是黃金高不想一輩子被保鏢和沉重的防彈衣包裹,他希望作為一個不穿防彈衣的普通老百姓,也能享有基本的安全感。這是用輿論去替代防彈衣。不管怎樣,連特權都不能給一個地方最高官員帶來足夠的安全感,是一樁極有意味的象征性事件。
黃金高是一個縣委書記,但當受到來自黑白兩道的阻撓和威脅時,他認為一個自由、民主的言論空間,是比縣委書記前呼后擁的特權更有力量的依靠。這几乎就是中國有史以來,一個執政者向被統治者公開求助的第一例。黃書記認為民眾比特權更能保護他,网絡比官場還有安全感。于是他的希望不再是防彈衣和沖鋒槍,而是老百姓的口水。鑒于他事實上受到的生命威脅,這一似乎“政治不正确”的選擇,也最大限度地得到了上級政權的容忍。當制度和規則不能給黃金高帶來足夠的安全感時,他從另一個角度理解了什么是孟子所說的“民為貴”。一個社會管理者從“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到自己的身家性命都要求助于民眾的悠悠之口,稱之為政治領域三千年未有的一种變局也不為過。這變局的真實含義是,民主比特權更能給每一個人–甚至包括執政者–帶來安全感。
但可悲的一面是“官且如此,民何以堪”?一個身穿防彈衣的縣委書記尚且要向网絡輿論求助,一個身穿單衣、越級上訪的老百姓,又將如何在公共社會中獲得同等份量的安全感呢?有媒體稱黃金高此舉打破了官場的潛規則,事實上黃的公開信打破的不是潛規則,而是政治領域中的正式制度。因為黃金高并不是人大選舉的縣長,而是中國共產党的縣委書記。党的正規組織人事制度,在解決党內政治爭端和事務糾紛時,具有很強的封閉性,也有自己獨特的協調手段。如封閉性的組織生活,兼有人際溝通、緩釋矛盾和心理治療等多重功能,但至少就黃金高所屬的党組織而言,這些党內秘密協調功能顯然是失敗的。中國共產党不提倡、也不允許通過對外公開分歧來解決問題。如《党章》規定党員必須宣誓“執行党的決定,隨時准備為党和人民犧牲一切”。党的下級組織也必須堅決執行上級的任何決定,而且嚴禁“公開發表不同意見”(第15條第2款)。黃金高作為縣委書記,在市委專案組對連江的腐敗案作出結論后,通過网絡向全社會公開內幕与分歧,顯然違背了其宣誓效忠的党章和政党內部“鐵”的紀律。
頗有意味的是,黃金高在答記者問時,引用了《憲法》第12條“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能損害國家和集體財產的規定,來為自己查處和公開腐敗案件內幕的行為辯護。顯然,黃金高引用憲法強調的是自己作為公民和社會管理者的身份。但他忘了自己的社會管理者身份是怎么來的?他是作為中國共產党的党員和縣委書記,而不是作為民選的縣長,才擁有了查處腐敗案件的公共權力。黃金高在這一事件中最大的困境,其實就是雙重公共身份帶來的困境。其一,他是非政党意義上的一個社會管理者。其二他又是党內的基層組織首腦。后者在組織原則上的封閉性和紀律性,与前者日益要求的透明性、平等性与競爭性构成了一种沖突。這种沖突在本質上是一种規則与制度的沖突。這次黃金高面臨官場利益爭斗的威脅,不惜打破党內組織原則,轉而向一個非政党意義上的公共政治領域求助,顯示了這种沖突在當下的嚴重性。
這也可以讓我們從另一個角度理解“党內民主”和所謂“潛規則”。我們的公共政治領域事實上存在兩套規則系統,一套是党內的組織規則,這是一套帶有秘密社團性質的封閉性規則,強調党員對組織的服從、奉獻和犧牲。另一套是非政党的日漸民主化、法治化的國家規則。每一套規則系統相對于另一套而言,其實都是“潛規則”。每一套規則的改革壓力和措施,都將意味著對另一套規則的侵犯。改革開放之前一切政治都是党內的,党外無政治。這是政治空間的存量。市場化之后,尤其是90年代后期以來隨著基層選舉改革和有限的輿論空間–尤其是网絡輿論的崛起,一個党外的、非政党含義的公共政治空間開始形成并逐漸撐大內圈。這是政治空間的增量。党內外兩套規則系統互為“潛規則”的沖突,其實就是當前社會政治存量与政治增量之間的拉鋸。一個縣委書記公開向政治增量的空間求助,這在某种意義上是一次倒戈。他的公開信一面推動了一個非政党的公共領域的政治透明度,引起輿論關注和普遍的聲援。但另一面,這一倒戈卻勢必對党內組織原則构成損害甚至羞辱,使党內規則處境尷尬。因此說黃金高此舉打破了政治領域的“潛規則”,也是可以成立的。
最后的結論是,黃金高事件暗示著党內政治和党外政治不可避免的融合趨勢。當中國共產党仍然領導和宰制著整個國家和社會的公共管理時,党內規則的秘密社團性質,和一個法治化的公共政治領域必將產生越來越頻繁的沖突。也使作為社會管理者的部分党委領導在兩种游戲規則之間進退失据。顧得了這頭就顧不了那頭。政治體制改革的目標之一,就是党內外兩套規則系統、兩种公共政治空間的統一。這要求中共必須改革其秘密社團性質的組織規則,放棄自外于公共政治空間的政治租界。否則一部分良知未泯的党干部在規則沖突中要么得罪民眾,要么背叛党,沒有第二條路可走。這种局面下,不可能有單獨的“行政吸納政治”的改革,也不可能有關起門來的“党內民主”。這兩條路都不可能帶給中共執政集團高于防彈衣和沖鋒槍的安全感。只有完整的制度規則、統一的政治市場和自由的公共輿論,才是官員們最好的防彈衣。造這個防彈衣的唯一技術,就是推進憲政改革,實現政治增量對政治存量的并購。
2004-8-16.
注:完稿后,聞中共宣傳部已嚴禁各地媒體繼續報道“黃金高事件”。
200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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