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7日訊】事件背景:2003年1月25日上午(中國新年前4天),《名人》雜誌社6位記者去北京朝陽區風林綠洲雜誌社辦公室領工資。3個記者先到。時任《名人》雜誌社行政主管的宋瀟遞給每個人的只有基本工資2666元,對稿費編輯費只字不提。按正常工作量每人都有1萬多,還有許多作者包括許多名家的約稿無法兌現稿費!大家都表示不接受。希望能結算稿費編輯費。這時宋瀟開始大罵,讓趕緊拿錢滾蛋。不然找人「修理」。在隨後對記者的追打中,宋用力過猛致其中一個記者厚羊皮夾克暴裂20多厘米,該記者躲閃不及,手順慣性一下就杵在其臉上,沒有傷痕或鼻子出血症狀.派出所按普通民事糾紛調解完畢,對方卻打電話給其前夫(哈爾濱某前副市長之子),並通過他找來了在朝陽公安分局刑警隊擔任某領導職務的熟人……隨後3記者中2記者被拘留,其一後來被判緩刑,上訴被駁回,為洗脫罪名仍在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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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原《名人》雜誌記者討要工錢為何反被判刑?!
//news.xinhuanet.com/newmedia/2003-11/10/content_1169763.htm
人民網:《名人》雜誌記者討工錢的遭遇到底冤不冤?
//www.people.com.cn/GB/14677/14737/22036/2173458.html
早報訊(記者鄭義)震驚首都新聞界的《名人》雜誌記者冤案近日似乎有了新的轉機.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始重新審查此案,據悉,相關部門已經開始著手調查《名人》雜誌,並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在《名人》雜誌記者冤案的背後,我們看到由個別害群之馬蓄意製造的重重黑幕,著實觸目驚心!
普通公民擁有2級警司警官證?
根據《名人》雜誌幾位記者的描述,就在此爭吵期間,宋瀟多次表示要找人『修理』他們,並且要對他們動手,她還拿出一個警官證晃了一下,說自己紅道黑道都吃得開。王剛(化名)和李某、郝某都表示,宋瀟當時說她雖然不是警察,但證件是真的。
記者就此求證於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接待人員表示不可能是朝陽分局的證件,表示將做調查處理.
關於宋瀟的身份,據知情者透露,其前夫系哈爾濱某前副市長之子,長期在北京做生意.宋瀟本人從未做過警察.也就是說,她只是個普通公民.
普通公民擁有2級警司警官證?她的證件是誰給她辦理的?這後面到底隱藏著怎麼樣的黑幕?記者無從考證.
法醫鑑定存在極大漏洞,存在典型人情案特徵就該案來說,指控王剛犯有故意傷害罪的主要證據是那份「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書」。然而,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書直接來自北京同仁醫院的CT,由朝陽分局法醫根據同仁醫院的CT作出鑑定。
事發地在北四環外近北五環,「傷者」宋瀟被她刑警隊的熟人開著警車帶往位於北三環外的安貞醫院,X光作出只有軟組織挫傷的鑑定;隨後,「傷者」宋瀟被她刑警隊的熟人開著警車穿越大半個北京市,來到位於南城崇文門附近的同仁醫院做CT,不由得讓人生疑!難道是因為同仁醫院有熟人可以做手腳?否則怎麼解釋由北五環長途奔波到南城做鑑定?北城或者亞運村那麼多醫院,其中不乏好醫院。還有,為甚麼不直接做法醫鑑定,而是通過同仁醫院來做這個CT?為甚麼由「傷者」宋瀟的前夫和他的刑警朋友帶領前往?而在當晚(週六),法醫就依據同仁醫院的CT做出了輕傷的鑑定;而在隨後對同仁醫院的CT進行調查時,已經找不到任何關於CT片的檔案和記錄!
同時,王剛的代理律師卻向記者列舉了該鑑定書的四點看法。她認為,這份鑑定書不論是在內容還是在程序上,都存在嚴重的錯誤,在未進行重新鑑定的情況下,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鑑定書所依據的送檢材料虛假.
鑑定書所依據的送檢材料是北京同仁醫院的病歷、診斷證明、CT片。而卷宗中並無傷者宋瀟去同仁醫院看病的記載甚至沒有看病的單據。卷宗中有宋瀟去安貞醫院看病的單據、X線診斷報告及診斷證明。而安貞醫院的診斷報告與鑑定書的鑑定結論是不一樣的,是矛盾的。按照安貞醫院的診斷證明及X線診斷報告,宋瀟的傷不構成輕傷。辯護人認為,即使宋瀟同時也去了同仁醫院看病,那麼鑑定時也應該同時參照上述兩個醫院的報告,更何況根本沒有同仁醫院的看病單據,因此,辯護人認為不管是材料虛假還是兩個醫院診斷證明有矛盾,都應重新鑑定,否則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鑑定書鑑定結論錯誤,宋瀟的傷不構成輕傷。
理由,病歷摘要和檢驗所見矛盾。見:鑑定書二、檢驗病歷摘要:左鼻背略腫脹,鼻背未見偏曲及凹陷形,未觸及骨擦感。中隔略左偏。鼻骨CT:雙側鼻骨及左側上頜骨額突骨折。見:鑑定書二、檢驗檢驗所見:鼻背部略腫脹,青紫。CT(164621,SONG XIAO,TONG REN HOSPITAL,2003/01/25)見:雙側鼻骨骨折,左側鼻骨粉碎性骨折;左側上頜骨額突骨折。鑑定工作人員根據甚麼增加了左側鼻骨粉碎性骨折,難道真的是慾加之罪,何患無詞嗎?由於鑑定人員主觀檢驗錯誤,因此造成鑑定結論也是錯誤的。就同仁醫院的病歷摘要和安貞醫院的X線診斷報告,宋瀟的傷是不構成輕傷的。
該案存在嚴重的人情關係.
該案件據被告人和相關證人介紹,存在一定的人情關係,是否也會影響到案件的公正性。據被告人王剛及相關證人郝某、李某的證據材料證明,在派出所工作人員解決王剛、郝某、李某與傷者宋瀟糾紛期間,宋瀟打電話讓其前夫找來一位刑警,後確實是宋瀟前夫帶刑警到的派出所,這一情況除王剛陳述外,證人郝某、李某可以證明。當日又在該分局法醫鑑定室作了傷殘鑑定。這種情況的出現,很難保證鑑定書客觀公正。
從目前的證據看,鑑定書鑑定所依據的同仁醫院的病歷及CT片和費用單據案卷中沒有反映;安貞醫院的X線診斷報告和病歷證明及鑑定書所使用的同仁醫院的CT片和診斷報告,傷者宋瀟的鼻部傷害根據《人體輕傷鑑定標準法(司)發19906號》第10條的規定,不構成輕傷。因此認定犯有故意傷害罪適用《刑法》第134條第一款是錯誤的。
該案並非故意致傷。
該案件的發生是事出有因,而且是傷者宋瀟先動手拽破了被告人王剛的皮夾克,王剛在站立不穩的情況下,手碰到了傷者的鼻部,致傷者鼻部損傷,並非故意致傷。從當時雙方的情況看,傷者宋瀟高大魁梧,王剛身材矮小,而且是傷者先動手拽的王剛,王剛的皮夾克被拽破了20多公分的口子,王剛在站立不穩的情況下,慣性將手碰到了傷者的鼻子,造成的傷害,王剛的行為,尚不完全符合我國刑法所規定的故意傷害罪的故意特徵。
該案件是一起因勞資糾紛發生的普通民事傷害案件。使王剛在沒有得到應有的勞動報酬的同時,還要受到民事及刑事的雙重處罰,這對王剛來講確實是不公平的,而且是傷者宋瀟動手在前,負有主要過錯責任的情況下發生的。
多名記者致函溫總理
據悉,本案已引起首都新聞界的強烈義憤,有多名記者聯名致函溫家寶總理反映此事,要求處理製造冤案的責任人—-朝陽刑警及其同夥宋瀟,包括名人雜誌社社長於曉北,主編趙立程等.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名人》雜誌記者冤案必將真相大白.
相關媒介報導:
新浪網首頁:原《名人》雜誌記者討要工錢為何反被判刑?
//tech.sina.com.cn/me/media/gc/2003-11-10/1305254221.shtml
新浪網:《名人》雜誌記者討工錢的遭遇到底冤不冤?
//tech.sina.com.cn/media/gc/2003-11-03/1120251476.shtml
搜狐網:拖欠工資引發糾紛《名人》雜誌記者冤案調查
//media.news.sohu.com/37/25/news215222537.shtml
搜狐網:原《名人》雜誌記者討要工錢為何反被判刑?
//media.news.sohu.com/11/91/news215439111.shtml
TOM網首頁:原《名人》雜誌記者討要工錢為何反被判刑?
//news.tom.com/1006/20031110-450066.html
人民網:《名人》雜誌記者討工錢的遭遇到底冤不冤?
//www.people.com.cn/GB/14677/14737/22036/2173458.html
新華網:《名人》雜誌記者討工錢的遭遇到底冤不冤?
//news.xinhuanet.com/newmedia/2003-11/05/content_1157015.htm
新華網:原《名人》雜誌記者討要工錢為何反被判刑?!
//news.xinhuanet.com/newmedia/2003-11/10/content_1169763.htm
千龍網首頁:原《名人》雜誌記者討要工錢為何反被判刑?!
//www.qianlong.com/3317/2003/11/09/100@1700894.htm
千龍網:《名人》雜誌記者討工錢的遭遇到底冤不冤?
//medianet.qianlong.com/7692/2003/11/03/1260@1687429.htm
網易:《名人》雜誌記者討工錢的遭遇到底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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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虎(中文):原《名人》雜誌記者討要工錢為何反被判刑?
//cn.news.yahoo.com/031110/55/1vnny.html
中國網:禍起勞資糾紛「記者追討工資遭判刑」調查
//www.china.com.cn/chinese/zhuanti/jzj/438779.htm
中國廣播網:原《名人》雜誌記者討要工錢為何反被判刑?
//www.cnradio.com.cn/tbtj/200311100254.html
中華傳媒網:《名人》雜誌記者討工錢的遭遇到底冤不冤?
//chinese.mediachina.net/index_news_view.jsp?id=65606
紅網:拖欠工資引發糾紛《名人》雜誌記者冤案調查
//news.rednet.com.cn/Articles/2003/11/484647.HTM
紅網:原《名人》雜誌記者討要工錢為何反被判刑?!
//news.rednet.com.cn/Articles/2003/11/486093.HTM
湖南廣播在線:《名人》雜誌記者討工錢的遭遇到底冤不冤
//www.hnradio.com/news/china/DETAILS.ASP?ID=27486
浙江新聞網:原《名人》雜誌記者討工錢為何反被判刑[圖]
//news.zj.com/China/2003-11-10/138120.html
21世紀人才報:記者「追討工資遭判刑」調查
//www.e21hr.com/news/showarticle.php?id=565
專題:聚焦《名人》雜誌記者冤案:
//www.zaobao.com@jhcm.com/mrya
原《名人》雜誌社全體記者公開函:
希望能關注一群年輕記者的遭遇!也許我們的一生不會因此而變得消沉和失望!我們是一群曾經風華正茂的青年記者,但是一件普通的民事糾紛,由於個別害群之馬的黑手,我們受到了不應有的迫害,工作、生活受到了極其嚴重的影響,其中部份同事幾乎失去了繼續生活下去的勇氣。《名人》雜誌不僅拖欠我們工資,而且利用關係設計迫害我們,作為主要受害人,不僅至今一分錢工資未領取,還被非法拘留近30天,賠償1萬多元錢,更為嚴重的是受到極不公平的刑事處罰,找不到工作,生活沒有著落,無法維持生存,為打官司傾家蕩產,精神上受到巨大打擊,幾近崩潰,父親也氣成重病,久臥在床;其他同事被非法留置、拘留,莫名其妙被要求交納巨額款項……這起侵害規模較大、性質惡劣的事件,已引起首都及全國新聞界廣泛關注,媒介廣泛報導(附後),激起強烈的民憤,嚴重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海外媒體也多次與我們聯繫要求採訪。希望能引起各位領導重視,早日糾正這起冤假錯案!
我們要求:1、撤消對我們的刑事處罰;2、責令名人雜誌發還拖欠我們的工資;3、追究朝陽刑警的瀆職行為與相關責任人的違法亂紀行為,追究非法持有2級警司警官證的宋瀟刑事責任!
受害記者聯繫方式:MAIL:jhcmok@hotmail.com
期待海內外媒介與社會各界關注!
附:《名人》雜誌黑檔案
主管:黑龍江新聞出版局
主辦:黑龍江少兒出版社(辦公室電話:0451-82329507)
在京辦公地點:北京朝陽區亞運村
《名人》雜誌社社長:於曉北手機:13904513452
主編:趙立程哈爾濱電話0451-82296104(為逃避責任,手機已經消號)
宋瀟:手機:13511013920(為逃避責任,疑已經消號)
投資承包商:薛衛東(手機:13504505577)
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紀委:010-67653214
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院長辦:010-67653221
北京朝陽公安分局紀委:010-85953500
北京朝陽公安分局辦公室:010-8595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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