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芳贄曼谷5日專電)泰國政府積極推動金融改革,預計兩年內將有十家泰國新銀行出現,都由目前金融機構合併組成。此外,外商銀行只有來自台灣的中國國際商業銀行申請設立子公司,預期三年內可以獲得在泰國設立四家分行。
泰國中央銀行官員指出,到上月底申請金融機構改制截止後,本地金融機構預期兩年後由目前的五十八家減少到四十二家,因共有二十七家金融機構提出申請改制,包括兩家本地新銀行,一家外商銀行擴大設立子公司和一家新的零售外商銀行。
泰國央行副總裁塔麗沙指出,這項申請結果預期明年1月31日公佈審核結果,包括台灣的中國國際商業銀行申請擴大設置子公司案。
泰央行在未來4月內進行評估金融機構申請案,隨後泰國財政部再花費兩個月審核,以做最後決定。
她強調,不論申請提供完全服務、零售銀行或子公司的金融機構,都要在獲取執照後一年落實所有計劃。
獲得執照前申請的金融機構則要提出商業計劃,不過可申請一次延長,為期半年。完全服務銀行與目前商業銀行享有的優惠一樣,零售銀行在貸款上受到的限制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