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4日訊】「言論自由」,從字面上理解,非常容易,但在現實世界的報章、電視和政府發言中,以及互聯網論壇上經常有人有意無意地對此詞彙加以混淆,我想,是還言論自由一個清白的時候了。
大家所指的言論自由本意是指一種「人所應得」的東西,有的人把這種東西叫做權利(權利是一個很怪的詞,是權力和利益的複合體),言論自由可能涉及權力和利益,其實,即使言論自由不涉及權力和利益,它也是人所應得的,就像一個人所收藏的物品,即使完全沒用,如果沒有甚麼特別具體的理由,它也屬於此人,這就是言論自由的應得性——即使沒有甚麼理由,它也屬於個人,這打破了某些人,特別是專制獨裁者,以空洞的國家利益,如「安定團結」,「穩定」為理由,但又說不出具體怎麼破壞了國家安定團結,來剝奪公民言論自由的如意算盤。
言論自由是人所應得的東西,那麼,甚麼是言論自由?經常看到這樣的怪論,當共產黨暗中指揮、逼迫其控制的媒體發表侮辱、詆譭不利於其獨裁統治的人或組織的時候,當共產黨四處造謠,最後其謠言被揭穿的時候,他們總是以言論自由來做擋箭牌,他們說,「我們的言論受言論自由的保護」;而如果報社、雜誌、主持人、論壇對他們幼稚的謊言予以揭露和反駁,或刪除了他們的荒誕言論,他們就說這是在剝奪他們的言論自由,這一招也著實搞亂了不少人的頭腦,那麼,欺騙不實的報導是不是屬於言論自由保護的範圍?人們擁有言論自由,是不是就意味著不能選擇不聽某種言論?言論自由究竟是在增加社會穩定還是在製造社會混亂?我將在這裡一一做出解答。
對同一個問題有兩種對立的言論,這並不奇怪,奇怪的是處理問題的手法,如果只允許其中的一種言論出聲,這就是對言論自由的壓制。
「言論自由」這個詞可以溯源到《美國憲法(憲法就是國家章程的意思)》的第一次修訂(1791年),這次修訂是以《權力法》的形式存在的,而言論自由的內容位於《權力法》的第一條,其中言論自由的用詞是「the freedom of speech」(對於本條法律條文不准備翻譯和詳述,因為涉及美國的國家體制,特別是美國立法、行政的關係,不是本文討論的主題,有興趣的話可以在以後討論),speech這個詞在英語裡,主要是說話的意思(也有演講的意思),但沒有「論」的意思,「言論」這個詞,可能用「comments」或「words and comments」來表達更好,我的意思是,speech其實是很普通的意思,如果翻得文一點,就是言語,通俗一點就是說話(也包括對公眾說話,即演講),所以,其實「言論自由」並不是言論自由,而是「言語自由」,通俗的講,就是「說話自由」。
◆謊言是否受到言語自由(the freedom of speech)的保護?
謊言是一種言語,不過這是一種異化的言語,它違反了言語的本意——即傳遞真實,從謊言的「言語」本質來說,我們不應該禁止謊言,即人們有撒謊的權力,從實際操作上來講,我們也不可能禁止謊言——它不講出來,我們怎麼知道它是謊言?但是,對於有目的的欺騙公眾和個人,以獲得不正當利益,或達到不正當效果的撒謊行為,人們有揭發、控訴的權力,這種揭發和控訴本身就是一種言語,應該受到保護。所以可以這麼說,謊言受言語自由保護,共產黨可以繼續撒謊,人們可以繼續揭露,共產黨的謊言和人們的揭露都屬於言語,都受言語自由(the freedom of speech)的保護,至於共產黨由於撒謊惑眾而受到公眾的唾棄、法律的制裁,那是正當的,因為共產黨受到控訴的既不是言語,也不是謊言,而是撒謊以謀不正當利益,達不正當效果的整個行為,言語自由保障了人們揭露不正當謊言的權力,而這也正達到了制定該法律的目的——消除社會不公。
簡而言之,撒謊受言語自由保護,但撒謊以謀不正當利益,達不正當效果的「行為」不受言語自由的保護,還是那句話,如果謊言沒受言語自由的保護,那麼它最初是怎麼撒出來的呢?
◆人們擁有言語自由,是不是就意味著不能選擇不聽某種言論?
大非,言語自由只保護了人們說話的權力,而是不是有聽眾,那不是言語自由管得著的,任何法律都沒有規定,某個人講話,就一定要有人聽!有沒有人聽,是個人水平的問題,沒有人聽你講話,不要亂賴自己的言論自由被剝奪,而要考慮自己講的話究竟有沒有值得聽的地方——人們當然可以選擇不聽任何他不願意聽的言論。
◆某論壇刪除了某人的荒誕言論,或封了他的ID,是否在剝奪他的言語自由?
泛泛而言,是的,但如果這種言論是欺騙性的,且目的在於不公正的利益或效果的話,則一般不是,如共產獨裁及其支持者的荒誕言論,是共產獨裁集團謀求其不正當統治利益的行為的一部份,論壇管理者可以採取揭露的方法,對於重複的,可以刪除,對於屢教不改,故意搗亂者,可以封其ID,而一般管理有素的論壇採取的正是這種辦法。
言語自由是希望人們在交流中提高認識,而不是去重複錯誤的言論。
◆報社、雜誌、主持人、論壇對共產黨幼稚的謊言予以揭露和反駁,是否是在剝奪他們的言語自由?
非也。首先,揭露和反駁本身就是一種言語,要受到言語自由的保護,除非能證明整個反駁行為是不公正的;其次,這也反映了中共的狹隘,當他們的謊言被揭穿之後,讓他們發言的媒體肯定是減少了——誰會讓一群詐騙者去講話?表面上他們的言語自由空間是縮小了,但實際上不是,而只是侵害他人利益這種不當行為的空間縮小了。
中共要擴大其言語自由的空間,就要考慮少幹壞事,多做好事,這樣,言語自由的空間自然就會擴大。
◆共產黨通過黑社會手段,殺害、迫害、威逼與其觀點對立的作家、評論家,以及那些揭露其謊言的良心人士,是不是在限制人們的言語自由?
是的。共產黨殺害、迫害、威逼這些手無寸鐵的弱者,其目的就在於不讓他們說出與自己對立的觀點和意見,不讓他們揭露自己的盜世謊言,而這些觀點、意見、揭露的本質就是言語,中共為剝奪他們的言語自由,而殺害他們的生命、摧殘他們的身體、窮困他們的生活、侮辱他們的人格、毀滅他們的精神,這是典型的駭然侵犯人們言語自由的殘暴行為,是公然違法的嚴重的罪行。對比此上,共產黨由於其欺騙世人以篡奪和維護統治權力的不正當行為而被媒體排斥,就說自己的言論自由被剝奪,這表現了中共一種極度虛偽和罪惡的心理,哦,被媒體正當排斥就是被剝奪言論自由,那麼殺害別人的生命去剝奪別人的言論自由又算甚麼?這不也是剝奪人的言論自由嗎?更何況還殺了人!
◆言語自由究竟是在增加社會穩定還是在製造社會混亂?
切實貫徹言語自由,如保證對立兩方意見的發言權,可以讓我們即時發現真相和謊言,維護個人、團體以及社會的利益,顯然是增進社會的穩定;造成社會混亂的不是言語自由,而是共產黨對言語自由的「罪惡」詮釋,他們從言語自由妄斷出其欺世盜權行為的自由,以此可以不受法律約束,這是誰都不會接受的!
……
認真貫徹法律,才能即時制止罪惡,包括制止獨裁勢力顛覆民主政治,在香港,其實早已出現了極其令人憂心的局面,所謂特首不是在認真貫徹法律,而是和中共同流合污,公然帶頭挑戰法律,香港的言語自由(the freedom of speech)表面上是中共背景的黑社會和媒體公司造成的,實際上主要應該負責的是行政當局——他們沒有有力貫徹法律,保障公民的言語自由。
中國人的言語自由除了在民國時期有過不太長時間的回歸,以及在目前的台灣得到了基本的實現外,在有文字記載的歷史上,中國人從來就沒有享受過言語自由,拂官府意旨說話的人沒有好下場,更不用說違背「皇上」的意思了,即使到了共產黨手裡,這種情況也沒有改善,很多情況下是更加惡劣。言語,這種人類特有的能力,言語自由,這種人類與生俱來的基本權力,在世界上如此多的人已經充分利用和享有的情況下,對於中國人,還會只是遙不可及的美好夢想嗎?——應該不會,我認為中國與世界大同,最終實現言語自由的日子不會太遠了。
@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