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一對上海戶籍夫妻為女兒落戶的辛路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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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3日訊】本人應力平和愛人王凱志系大學同學,大學畢業時王凱志分到北京一家國營企業工作,應力平被上海商職校錄用回到上海工作。畢業後,兩人感情依舊很好,於1997年7月18日在北京登記結婚。因為王凱志在北京工作順利,婚後曾一度考慮在北京定居,我也因此辭掉了上海的工作隨王凱志到了北京。1998年我父母因祖母生病需要照顧提前退休回到上海照顧老人,考慮到老人們的身體都需要照顧,在上海可以互相關照,上海發展前景也看好,1998年5月7日我和王凱志先後辭掉了北京的工作回到上海尋求發展,辦理辭職手續後,王凱志的檔案關係由原來單位轉入北京市人才交流中心。通過獵頭公司和人才交易會我們很快簽定了應聘合同,1998年5月我應聘至迅達電梯(中國)技術培訓中心工作,8月王凱志應聘至上海龍宇石化有限公司成品油部工作,單位為王凱志辦理了引進人才工作證。

因我們結婚時已經到了晚婚年齡,工作穩定後,一直希望能有一個自己的寶寶,但是考慮到戶口問題,又一直不敢要孩子,1998年11月看到《新民晚報》稱戶口政策放寬,新生兒落戶隨父隨母自願,全家人都很高興,為了確認消息的可靠性,我們在上海市公安年鑑上查到了相關的內容:「1997年7月22日後出生的孩子,隨父隨母落戶自願」。我們全家才是吃了「定心丸」,我在董家渡街道領到准生證,開始了一個做母親的歷程。

1999年9月,女兒應諾出生,女兒出生後兩週,當我們前往上海黃浦區董家渡派出所申報戶口時,被告知,只有父母雙方戶口都在上海,才能隨父落戶,說是內部規定。這個消息對我們無疑是一盆冷水,解決這個問題一是我的戶口進入上海,二是等到學齡前。因這兩個條件均不能滿足,此事暫且擱置下來。

2001年3月因工作表現出色,業績突出,公司為王凱志辦理了人才引進手續,當時應諾尚未申報戶口,因此沒有辦理隨遷,我們一直認為王凱志的戶口進入上海,應諾落戶隨父隨母是理所當然的事。王凱志的戶口申報後,隨即給應諾申報戶口,又被告知應諾的戶口應該先在北京落戶才能按人才引入指標遷入,當時記得很清楚的是上海黃浦區董家渡派出所的一位民警告知如果我們夫妻兩把戶口從黃浦區遷出到別的區,這是解決起來就沒那麼複雜,不需要到北京兜一圈,這事至今想來都覺得蹊蹺。當然我們沒這麼做,結果是父母都是上海戶口,孩子依然不能落戶,派出所告知需要上面批指標,這種情況到學齡時能辦成已經不錯了。

我不懂公安部如此複雜的內部規矩,我只是知道我們作為一個普通市民按照一切合法途徑結婚到孩子出生,所有一切按照正規流程,而一切居然會變得這麼繁複,而且按照民警同志告之像我這樣情況不是特例,有大量像我們這樣的情況到上學都沒有解決的,那麼試問中國戶籍統計至少要滯後7~8年(孩子7~8歲才能登記在案),中國搞戶籍搞統計有意義嗎?弄不懂納稅人的錢養這麼一群人有意義嗎?這簡直是開天大的國際玩笑。當然相信一小撮不負責任的「公僕」,是無法抹殺上海國際化大都市政府的務實開明的形象,但相信事情的結果是關心我們的所有人都拭目以待的。現在一切已成事實,孩子已經出生,戶口已經遷了,無法改變的過去放在眼前,任何推委是不能解決問題的,作為一名普通市民是不會接受,而且是不會放棄努力的,相信總有解決問題的地方。

如今,我們在等,孩子也慢慢長大懂事,從孩子身心健康成長的角度出發,我們在她面前決口不提在中國的記錄裡目前她是不存在的,不想在她幼小的心靈裡埋下身為一個中國公民的自卑感,而事實確實如此,我們也不知道究竟要瞞女兒到幾時,是要到上學嗎?!家裏經常為這件事爭吵不休,想到為得到一個正常公民的權利而碰到的種種困擾,心情變得異常糟糕,家裏的老人們為這件事心神不定,健康狀況令我們堪憂,國外的同學聽說這些事情都覺得無法理解,甚至覺得可笑,當然也幫忙在想很多爭取合法權利的方法。也有報社的朋友要我們整理出材料發佈於媒體,提醒後來者碰到同樣的問題處理起來會更專業,我想等事情有了一些進展後見諸報端的應該是些正面的、積極的題材,這樣才對得起「人民公僕」一詞的註解。

因為女兒今年已經4歲了,已經是上幼兒園的年齡,今年九月份,我再次備齊所有我能提供的證明材料,再次為女兒申報戶口,現在得到的答覆是還沒到上面就退回來了,理由是沒有指標,特懇請相關部門領導查明事情真實原委,給一個以上海為榮的普通家庭一份明確答覆。

200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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