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7日訊】一段時間以來,我多次撰文對違背文明人類的基本價值,野蠻強拆中國公民合法私有房産的暴行予辛辣的批判,細心讀者可能能夠發現前後文章當中的一些變化,即批判言辭愈發尖刻及火藥味十足。諸如今天之“向獸行宣戰”之文題,讀者會驚問,今日之人類可上天攬月、入地遁迹,何懼獸行?何必要對之宣戰!實在如此。在今日智慧人類的面前,任何獸或獸之行都不足挂齒,我大致上是明白這些道理的。我這裏所言及的獸行是,在當今中國掌控了無盡人間能量的人面衣冠者群體的獸行。這些人面衣冠者群體掌控著今日中國社會的一切,他們絕對掌控著對是非、真理與謬論、罪與非罪、黑白甄別諸“標準”的任意制定權及任意界定權。他們雖爲獸行,但這個社會的所有人的言行都必須服從或符合獸行者的獸欲需要,有違獸欲者即爲有違“國家”利益者。人的任何使獸行者不安的行爲都是“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爲。讀者會問,這個高律師今天怎麽有點拐彎抹角,獸行者到底姓甚名誰,何以獸行?我確無暇對人以外的獸之獸行予特別口舌,我這裏所言獸行者亦並非是受罵的新面孔,實仍爲已被國內外文明人詬病多年的官商合體的、遠離人性的強制拆遷公民合法私有房屋者的行爲。官商合體的野蠻強拆公民合法私有房屋之害已至傷天理、滅人性的地步,官商一體的強拆者的能量積累已達到了事實上劫持了國家的境地,上枉國法下幹民怨早屬稀鬆平常之事。最令人絕望及恐怖的是,這些官商一體殘暴的獸行者已絕對掌控了所有各級地方政府的司法及行政判斷權及任意動用權。
上海有個叫王明清的被拆遷戶,殘暴的逼遷者對他及他含九十多歲的老父親在內的全家,在過去的幾年裏只作了兩個方面的事,一是將其祖有房産強行拆毀後自己蓋商品房開發;二是在含王明清在內的家人二十五次的進京上訪過程中,規律性地每次將他們抓回後或監控或關押。今年新年及“兩會”期間,兩次獲悉王明清被抓,我兩次淚流滿面卻只有仰天長歎!我在講述這種光天化日下的暴行時有人不解地問,高律師,那不是警察抓人嗎,你怎麽歸究於強拆者。我已深涉強拆這場人類空前災難之中有三年餘,對一些問題的認識及判斷應有一定的發言權。中國在非人道的強拆過程中,任何專業技術人士,你都根本無法甄別清楚誰是開發商誰是國家及政府工作人員,你根本無法分清哪些是開發商的需要及行爲,哪些是國家的價值及國家的行爲。所有開發商的需要都能迅速地通過地方政府的行爲得以轉化爲“國家”的需要。大量的、天真的專家、學者、批評者都說這是地方政府扭曲的發展觀及政績觀使然。這種觀點的張揚,多年來實際上蒙蔽了人們對強拆利益集團大規模針對文明社會犯罪行爲本質的認識及應對(一定程度上而言,這種觀點的宣傳者亦屬強拆者針對人類獸行的幫兇,但有一點必須澄清,即這種觀點的持有者應該不是上述獸行利益的享有者)。有人還驚問,政府數年來二十幾次去北京抓人要耗去多少人力物力,爲其解決問題的時間及成本難道比這更大嗎?這證明了驚問者不諳中國社會情勢。進京抓人無論多少次、多少人、需耗去多少銀兩都會由含王明清在內的納稅人屈辱地埋單,這與解決問題的成本即予王明清應有的補償有著本質的區別。對被拆遷者予以合理補償對官商一體的強拆者而言不僅感同割其獸肉,另一面,讓當今中國最強勢的兩大勢力即政府和開發商坐下來與被強拆公民個體平等的協商安置補償問題,這不僅僅是豈有此理,在這對狼狽般的合體者看來,這簡直是對他們的羞辱。開發商無恥且蠻橫地奪走你的房屋並不予補償,對具體房屋所有權人而言是滅頂之災,是人世間最沈重的、終身不能擺脫的苦難。類王明清這般情況,你充滿屈辱及毫無尊嚴的申訴上訪多少年,但對開發商而言,根本就是未觸及毫髮。一則,開發商製造的類王明清般或超王明清般的個體災難已無以數估。他們不會去關注或記住何人的苦難,王明清上訪期間其又製造出多少個王明清更無法數估;二則,反動的惡吏會以政府名義,將竭盡任何法律以外的全能去遏制任何可能干擾開發商再行製造王明清災難的任何行爲。北京有位叫周慶華的老人,1992年,他房屋所在的地塊被開發商看中,拆毀包括周慶華房産在內的大小41個院的房産以進行商品房開發成了開發商的強烈需要。一番營蠅苟狗後,開發商從政府那裏獲得了“危房改造”的許可(近幾年,危房改造在中國已成爲“合法”搶劫的幌子,荒唐至極,危房是誰的危房,應由誰來改造,法律依據及情理依據是什麽?),名爲危房改造,實爲光天化日之下的強拆騙局。每平方米100多元的“安置補償費”,每戶多則兩萬元少則數千元,不出開發商所料的是,在政府的強力支援下,絕大部分人均屈辱地接受了這種人爲製造的人間悲劇。少數類周慶華般地選擇了對國家法律及政府部門的信任者,12年過去了,對這種信任的選擇使這些老人感到無以言述的屈辱。含周慶華在內的五戶14位老人,大都是高級知識份子,12年的奔走,他們的問題解決未獲得分毫進展,時至今日也看不到任何解決的迹象。但12年的奔走過程,卻使他們看清了另一面的真實,即基層政權中,那些衣冠官員面對這些老年公民的無助所表現出的超人類想象的麻木和墮落。沒有一位官員被他們的災難所觸動,沒有一位官員具體地爲他們做點什麽。這些老人的和平抗爭在他們的有生之年仍將會繼續。在他們奔走的12年裏,北京的惡官與惡商在同時期又製造了多少個周慶華事件人們無法掌握,但同時期與開發商依法抗爭者的悲慘下場的傳聞不絕於耳。北京的殘疾人葉國強因不能獲得合理補償,上訪十七次未果,最後絕望之餘跳下了天安門金水橋。這種行爲超出了官商利益團夥的忍耐力,他們無恥地將這名殘疾人投入監獄。我在其二審期間欲爲其免費辯護的努力,因常人想想不到的系統的卑劣行爲桎梏終成泡影,在對葉國強的刑事追訴過程中,即使你借用超出想像功率的放大鏡,也決不會找出任何屬於國家行爲價值的痕迹,一邊是一位無助的殘疾人,另一邊是開發商加政府加公檢法加輿論的利益集團,葉國強給開發商製造的煩惱由於“國家”及時地“介入”得以消彌,國家不會因此獲得文明人類認可任何有價值的東西。
上海的陳修琴是上訪戶中給我影響較深的一位,其在任何情況下都是笑著講述自己一家遭遇的非人道的災難。她家位於上海繁華地帶的幾百平方米房産被官商合體者的獸行夷爲平地以“開發”,其至今未獲分文補償,其進京上訪已十幾次,那一天她笑著告訴我,她吃驚地發現建設部信訪接待室已完全被上海來的惡官控制,過去他們跟蹤上訪者很辛苦,現有他們乾脆通過“努力”徹底解決了這種煩憂,坐在國家最高信訪部門來等待上訪者自投羅網,她和其他信訪者多次被假裝成國家信訪持待人員的上海方面的惡官拿下被強行押回上海。8月初,她又笑著告訴我,她剛從監獄出來,因她穿的一件T恤衫上面印有“尊重憲法、保護私産”字樣被政府說成是反動的,必須予以關押改造,她小著問那些審她的幹部,公民要求尊重憲法、保護私産是反動的,應當關押改造,那將置國家憲法價值於什麽境地,將置你們(指那些國家幹部)於什麽境地!答日:你閉嘴,我們說你反動你就反動,我們說要關你就能關你!她說她是笑著被投進了監獄!
2001年,湖南省長沙市楊白雲個人擁有的順利商廈,在該市修建黃興南路商業街的過程中,被市政府的有關官員“搭車”非法拆遷,造成損失近2000萬元,而市政府不肯按價賠償,他向長沙市中級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該法院雖已兩次開庭審理,卻拖著不作出判決,楊向法官交涉,法官說:“我們端著市政府的給的飯碗,怎麽判?還是讓市政府解決吧!
最新鮮的例證是8月25日,發生在廣州大學城小穀圍藝術村針對一戶陳姓公民的強制拆遷行爲。人們用攝像機記錄下了那一幕光天化日下的暴行,幾百人突然將陳家價值千萬元的別墅包圍起來,幾十名衣冠楚楚卻全部面無表情的國家幹部,在手執盾牌及械懼、頭戴鋼盔的人民警察保護下,群體從容地拉開了例行的獸行序幕。最令人心理震撼的是那群衣冠者掄錘砸陳家大門的那一幕,畫面中女主人無助地站在院落中央,我怒火中燒但卻無奈地反復觀看了其中這段錄像畫面,可憐的女主人在大門、房門被那群衣冠者砸開後,鏡頭中一群冷血的幹部面無表情地步步逼進,無助的女主人步步後退,退至樓上,女主人再無退路,那群衣冠者各自操起傢夥開始了冷血的、但他們已習以爲常的暴行,價值千萬元的別墅,在主人還未獲得分文補償的情況下頃刻間被夷爲平地,絕望中的女主人用最大的聲音宣讀了《抗議書》(《抗議書》內容:我是穀圍山莊34號別墅的合法業主,擁有國家頒發的合法産權證書,今天,廣州市城監番禺大隊對我的別墅進行所謂的強制拆遷行爲是非法行爲,我表示強烈抗議!穀圍山莊34號別墅是我們一家付出了大量的汗水和辛勤勞動,一磚一瓦精心建成,飽含了我們的心血,飽含了我們對黨的改革開放政策的感激之情,飽含了我們對生活的熱愛之心和對國家安定穩定的信心。在我的眼中,這幢房屋是最美麗的、是最好的,是我家的無價之寶。在我有生之年,決不會去出賣它,更不會以此要挾政府去勒索高價、謀取私利。今天,廣州市政府以高等學校爲名,違背中央精神,不依法行政,在沒有與我簽訂任何協定的情況下,對我的別墅進行所謂的強行拆除,這種野蠻無恥的所謂執法,完全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政府保護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産”的規定,國家大法不抵廣州市政府的一紙行政條文,同時也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産管理法第十九條:“國家對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得收回”。因此,我們認爲,政府對我房屋的強征、強收、強拆是一種非法行爲,是一種犯罪。對此,我強烈抗議這種違憲違法的犯罪行爲,堅決反對強拆!今天,我的別墅要被市政府野蠻拆除,明天,我們要讓市政府在法律面前低頭。今天我失去的是一間房屋,明天政府將失去的是一片民心。我相信任何人都不能永遠一手遮天,你張德江、林樹森等一批惡官也不能永遠一手遮天。我們相信法律,相信歷史,相信總有一天會讓我討回清白。谷圍山莊34號業主陳麗),但這種聲音被各種正在針對她別墅施暴的聲音所掩埋。稍傾,這群冷血的強拆者又以同樣的暴行程式破門進入武姓人家的別墅中,面對這種群體獸行,武江凱緊張地、本能地護在其93歲的祖父身旁,不幸的老人本來和平地呆在自己家中,卻不得不目睹了一幕找上家門來的暴行,緊張中,武的家人推了一下過分接近老人的施暴者,施暴者是何許人,雖然正在施行的是獸行、匪行,但即使是匪、是獸,也是金身匪、金身獸,是不能隨意碰的,因爲他們在“代表國家”行暴,其自己心中的神聖程度是可想而知的,雙方發生了推拉,這可是不得了的大事,素以野蠻及獸行而昭著的冷血逼遷者這時有了法律觀念,大肆叫囂說與他們推拉是非法的,要對與他們推拉的人採取法律措施,但他們哪里知道,向在他們這般針對合法公民施行的搶劫犯罪行爲過程中,按中國刑法規定,直接置其於死地都屬正當防衛。可憐的中國刑法,其價值已被完全的倒置。
2004年3月19日,對生活、居住在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已數年之久的水星水庫附近的段起來教授及其他34棟漂亮別墅的主人而言,這一天是一個絕對黑暗及慘烈的日子,“可以說這是人世間最沈重的災難,最肆無忌憚、是針對人的最無人性的野蠻,但最令人恐懼的是施暴者無任何風險”,一位受害者如是說。這一天,這些別墅的主人發現,他們居住的地區周圍,出現了他們從未遇到過的情形,數以百計的警察出現在一棟棟別墅周圍,許多警察還牽著軍犬,出入別墅區周圍的所有路口都被戴鋼盔、持鋼槍的武警把守。國家幹部、人民警察、國家公證人員等不同身份組成的五百餘人按明顯是事先策劃好的套路、以驚人的成熟及老練的方式,幾十台無人性的機械在人的操作下將35棟別墅蕩爲廢墟。以任何形容人性殘暴的語言來評價施暴者的惡行都必將顯得蒼白,響徹整個別墅區上空的壓倒性的聲音是房屋轟然倒下的聲音、以及間或夾雜著這些房屋以被拿下的房主人絕望的哀嚎聲。稍傾,價值近2億的35棟別墅成了一片瓦礫。既然是非法建築,開發區政府當然是一分錢也不予補償。這是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的一次強拆“非法建築”的情形。現在,這種被外界稱爲冷血強拆事件的慘劇即將在天鹿水庫別墅區重演。2004年6月12日,《廣州日報》A版刊發公告,公告告知王瑋等66名天鹿水庫別墅區別墅的主人,說開發區政府認定上述人員的別墅是非法建築,決定“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的房屋。”並告知“三日內不要求聽證即視爲放棄了權利。”上述公告並不是令這些被認定爲非法建築房主人精神恐懼理由的全部,最令他們驚恐不安的是,開發區政府擬強拆他們合法私有房産的理由及程式套路與強拆水星水庫別墅群的套路與程式如出一轍,一種災難臨頭的不祥陰影籠罩在這些房産主的心頭。開發區政府這種已經強拆及又正擬強拆的行爲是否合法,成爲各界關注的焦點(不是爭論的焦點)。
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下稱開發區政府)強拆公民合法私有房屋的行爲不僅僅是嚴重違反中國憲法及其他基本法律的問題,相關責任人的行爲已經構成犯罪。開發區已強拆及擬強拆的理由是上述別墅主人是在國有的土地上私人建房,而這些別墅主人持有的權屬證書清一色的都是《農村(圩鎮)宅基地使用證》(下稱《宅基地證》)。開發區已強拆及擬強拆的理由很簡單且直接,即:土地已劃歸開發區,因此土地當然爲國有土地;國有土地禁止私人建房,因此你們在國有土地上的房産當然屬非法建築,當然應當拆毀且不予一分錢的補償。現在能夠確定的因素是:上述已被強拆及擬被強拆的房産主均持有所在地鎮一級的人民政府依法核發的《宅基地證》,且在建房前清繳了一應農村宅基地使用者用地的補償、青苗補償等各種規費,均是在取得所在地鎮政府核發的《村鎮建房許可證》後施行建房,建房完成後,又即時取得了具有基本法律效力的《宅基地證》。在法律上,另一個能夠確定的因素是建房者建房具有法律的正當性,這種法律的正當性是由所在地鎮人民政府的登記及發證的程式規則來保證並決定的。政府是規則及標準執行或判斷的法律義務主體,核發各類建房證照如有錯誤,也只能由政府依法承擔,更何況當時的證照核發完全合法,對此,廣州市白雲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雲國房(2002)150”號文件有明確的定論,其有法律證據的既判效力,在這份政府文件未撤銷前,任何與之結論相反的處罰都將鬧出無知的笑話。被奉爲圭臬的既不是國家的法律規則,更不是客觀的歷史真實,蠻橫無知的濫用職權成了規矩。一些政府官員對濫施職權、濫施滅絕人性的暴力對他們而言不存在任何風險的廣州官場大環境的絕對自信,他們要達到官商勾結獲利的目的,強拆合法房屋對他們而言亦易如反掌。合法房産強拆的補償價也從來都是他們說了算,但一點也不予補償恐文明社會不答應,乾脆就把你的合法房産說成是非法的,不但一分成本不用掏,反而落個“依法行政、執法如山”的美名,一舉多得。3月18日,即強拆的前一天,名爲徐敏、張作和的兩名“通訊員”就在廣州日報刊文《廣州開發區拆違決心從未動搖,嚴密調查做到依法行政》,文中說:“社會各界同時表態,支援政府的拆除行動”。
同樣是徐敏、張作和兩位“通訊員”先後7次在《廣州日報》、《羊城晚報》等媒體撰文,難抑憤怒地一再表達對這些“非法”建房者的聲討,難抑激情地盛讚開發區政府“爲民辦好事”、“執法如山”的現代政府形象,並興奮地告知社會各界,開發區這種別墅還有上千幢,政府將全部拆除。在另一篇《沒批文,建好的別墅也得拆》一文中表達出作者對具有無邊的非人道殺傷力的、張狂到無可複加地步的行政權力濫施功能及狀態的亢奮,使人不寒而慄。每天都在屠戮文明、屠戮人性的張狂權力卻每天都能被戴上華麗的桂冠,如斯!怎生了得!
每年,全國各地予我,反映野蠻強拆的信件數以千計,高度一致的規律即:官商勾結、野蠻拆遷。且不說強拆本身的正當與否,僅強拆野蠻行經的本身即不能與國家行爲結合在一起。野蠻暴行,縱使爲所謂的國家價值服務,那麽這種國家價值也完全背離了正當性!
去年,在《半月談》召集的一次強拆問題研討會上,我曾尖銳地指出:“強拆的本質是官商勾結劫持了國家,然後以國家的名義施行對合法公民的殘害之舉。私有房産主所受到的傷害是人們能看到的最直接的危害,任由這種暴行的存在及蔓延,國家的形象、國家的法律價值、國家的既有法律基礎、國家保障公民、法人法律利益的能力及保護公民、法人法律利益的公信度遭致空前的破壞。許多人都憤怒地發問,國家的力量在哪里?我們的國家怎麽會容忍如此不道德的殘暴行爲?”令人痛心疾首的是,年年歲歲花相似,野蠻強拆情勢依舊。我的這篇文章題爲《向獸行宣戰》,我這裏的宣戰也決非向人們倡導暴力,曾在人民大學讀書社的演講中,面對當今中國結弊解決之道的大學生提問,我表達了我的思想,即:告別革命,探尋和平解決之道。革命形式從未解決過中華民族所面臨的問題,從來只解決過對政權垂涎者的私欲問題,但這取決於當權者給和平之道以可能的希望與出路。在寫這篇文章時,一些同事力勸不要用“獸行”二字,我從不迷信通過對極端言詞的擇用以使文章獲得力量,我的痛苦在於,我實在沒有力量將殘暴程度遠在獸行之上的行爲冠以非獸行的說辭。野蠻強拆公民合法私有房産者是國家的敵人,無論冠以什麽美譽,強拆和平公民的合法私有房産,是對人類文明的反動,是對基本道德價值的反動,是對國家追求法治目標的反動。文明人類都有與之和平鬥爭的義務!舍之,別無出路!
北京市晟智律師事務所
高 智 晟 律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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