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6日訊】下面是沈陽張士教養院迫害法輪功學員時使用的几种酷刑:
酷刑一:碼座
此种迫害手段發生在沈陽張士教養院的“新收大隊”(沈陽市司法局的“勞教人員新收大隊”設立在沈陽張士教養院),在“坦白檢舉”時采用此手段。“碼座”時最前面的人腿并攏雙腳抵牆,后面的人兩腿分開坐在地上(暗紅色木板地,晚上就睡在上面),后面的人的前胸緊貼前面人的后背,依次坐緊。警察為加強體罰力度,用穿皮鞋的腳猛踹最后一個人的后背,踹得人与人就象壓縮粘在一起一樣,后面人的眼睛貼著前面人的后腦勺。每“碼”一次持續6-8小時左右,從晚上六點吃完飯開始,一直“碼”到半夜十二點,有時“碼”到第二天凌晨兩點。
“碼座”期間逼迫“檢舉他人”,說了才讓睡覺。普通勞教人員和法輪功學員“碼”在一起。一些“普教”受不了這种苦,就瞎編胡說應付“坦檢”。2001年5月“坦檢”時,一名“普教”受不了苦,就瞎編說他認識一個煉法輪功的如何如何。法輪功學員李長斌(沈陽市和平區)澄清事實真象,卻被“新收大隊”許隊長(男,四十多歲)叫到辦公室電擊。
此种刑罰看似安靜,實則很痛苦,因長時間擠壓不動,渾身又熱又難受,加上夜里很困,產生煩燥、鬧心,精神受不了。
酷刑二:燕飛碼堆
此种迫害手段發生在沈陽張士教養院的“新收大隊”,在“坦白檢舉”時采用此手段。普通勞教人員和法輪功學員“碼”在一起。“燕飛碼堆”時最前面的人低頭頂牆,兩腿分開腳跟抬起,雙臂向后上揚,后面的人腦袋鑽到前面人的胯下,同時做“燕飛”動作。期間警察逼迫“檢舉他人”,動作稍有不合乎警察的要求就遭到皮鞋刨后腰和電棍電擊。
此种刑罰力量集中在腳尖,全身往前沖,最前面頂牆的人頭部受力最大,頭頂疼得受不了。一般持續半小時左右承受到極限時才讓放下。
酷刑三:立板(又名“睡刀魚”)
此种迫害手段發生在沈陽張士教養院的“新收大隊”和沈陽市看守所等羈押場所。普通勞教人員和法輪功學員“立”在一起。
張士教養院的“新收大隊”因人多地方小,晚上睡覺時每個人側身躺下,互相貼緊,由牢頭在前后用力一踹互相貼緊,立著身子睡覺。如果有人起來上廁所,回來時就進不去,沒位置了。睡覺時集體蓋一塊破苫布(粗帆布材質),上面被老鼠嗑的一個個窟窿。
酷刑四:撅著
此种迫害發生在沈陽張士教養院和龍山教養院等地,是教養院常見的迫害手段。動作是彎腰低頭向下倒控,兩腿分開,雙臂向后上揚。
在沈陽張士教養院很多法輪功學員受過此种體罰。1999年11月,在沈陽龍山教養院(那時叫龍山強制學習班),沈陽市鐵西區大法弟子鐘恒杰(已被迫害致死)被罰撅,一撅就是一上午。隊長叫“普教”看著,不撅就拿床板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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