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5日訊】大學學費問題愈來愈矛盾。一方面隨著大學錄取率的提高,更多中下階層家庭的子弟進入大學,他們對政府補貼學費的需求更殷切;另一方面,補貼學費的能力卻愈弱,因為政府財政越來越困難。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平均每人可分配到的補貼更少。這已經很矛盾了,還有一個公私立大學間的矛盾。簡單說,就是窮學生付高學費以及低品質高學費的問題。
學費問題雖然很複雜,從政府政策觀點,可以簡化成兩個問題:一是誰買單?二是為誰買單?前者就是政府要不要負擔學費,負擔多少?後者是如何負擔,即為哪位學生負擔,怎麼負擔?在民主國家,這些問題都要問國家的「主人」,不論全民公投或民意代表。但在這樣的「政治解決」之前,通常會問專家意見。以下從經濟學專業,提出個人淺見。
政府應該負擔學費
就第一個問題,我認為政府應該買單。因為政府對大學的任何補貼,實上就是分擔了學費,所以這問題可以再簡化為「政府要補貼大學」。
政府補貼大學的理由有二:一是大學有「外部效益」;二是上大學是窮人翻身的最佳機會。所謂外部效益,是經濟學名詞,在此意指大學教育會產生大學生本人得不到的社會效益。例如,大學教育可以帶動社會進步,減少犯罪(美國的資料顯示,受刑人出獄後有效減少回鍋率的方法,就是讓他上大學。)有外部效益的事,自由市場的產量會少於社會最適數量,政府的補貼可以彌補這個缺點。
就幫助窮人進入大學而言,不但可以藉此改善社會公平,也可以促進階層流動,有助社會穩定。
公立學校與教育券
怎麼補貼呢?現行的辦法是政府舉辦公立大學,並補貼私立大學。我的建議是,公立大學繼續,但取消所有私立大學的補貼與學費管制,改為發給學生「教育券」,作為抵繳上私立大學學費的憑據,學生持代表一定金額的教育券到私校註冊(不足部分由學生補足),私校再憑此向政府兌換補助款。
教育部過去對私立大學有各種專案補貼,如興建學生宿舍、電腦化等等。取消這些補貼,改發給學生教育券,其用意是:專案補貼限制私校的運用空間,有損效率(通常無法補貼到刀口上);而用教育券換取的補助款,可以讓私校自由運用。更重要的是,給學生教育券,等於用學生(與家長)的選校來評鑑學校,這種評鑑比政府評鑑更公正且有效。
以上可以說是「低學費」政策。因為這政策也會補貼到富人,有人認為不公平,故主張採用高學費,但配合對低收入者的補助與教育貸款。這種主張照顧到前文提到的「助窮人入學」政府補貼理由,但忽略了教育的外部效益,且因通常對低收入戶補貼不容易做好(如對低收入戶的認定困難),反不如全面性的教育券。──轉自台灣大紀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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