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批示過時 特大坑農案久拖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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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3日訊】2002年,黑龍江一位買了假種子的農民服毒自盡以謝鄉親,引發了黑龍江特大坑農案。上百戶農民長達10個月的上訪後,溫家寶總理作出批示促使該案一審判決,兩責任人被判重刑。然而兩被告人上訴已近一年,二審法院卻遲遲不見判決。

坑農大案 農民上訪200次

據華商晨報報導,2002年8月24日,黑龍江省綏化市蘭西縣農婦張鳳喝農藥自殺。原來,在張鳳的帶動下,綏化市蘭西縣100餘戶農民2002年5月購買了「丰神牌」、「丰度牌」西瓜籽500餘盒,但西瓜籽下地3個月後竟然顆粒無收。是年9月,綏化市蘭西縣公安局正式對該案立案偵查。11月初,蘭西縣公安局抓獲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劉金輝和張海慶。

然而從2002年9月正式立案到2003年5月,蘭西縣法院遲遲未對該案進行審理。已經移交蘭西縣法院的犯罪嫌疑人張海慶也突然不知去向。案件得不到審理、犯罪嫌疑人的「失蹤」,引起了蘭西縣受害農民的大規模上訪,有案可查的上訪記錄就達200餘次。

總理批示 催動一審判決

2003年5月12日,《中國青年報》刊發《假種子坑農,受害農民無錢春耕》報道。報道迅速被轉載並引起了中共高層高度重視,溫家寶6月14日看到後,作出親筆批示:「最近假種坑害農民之事頗多,要嚴肅執法……」

溫家寶總理的批示得到了很好的傳達,這起拖延了近一年的假種子案件不久就得到了審判。被告人張海慶犯銷售偽劣種子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12萬元,賠償受害瓜農43萬餘元;被告人劉金輝犯生產、銷售偽劣種子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8萬元。

二審拖延 「總理批示過時了」

2003年9月,張海慶和劉金輝對一審判決不服,分別上訴至綏化市中院。隨著犯罪嫌疑人的上訴,受害瓜農們發現,這起總理過問的假種子案件其實並未完結。

2003年12月,瓜農們去綏化市法院詢問案件的進展,得到的答覆是:案卷目前在綏化市檢察院。瓜農們隨後在綏化市檢察院得到的說法卻是:案卷目前在綏化市法院。上訪於是從2004年元旦重新開始,持續了5個月。瓜農們的上訪重點是綏化市法院、檢察院、政法委、人大常委會,上訪的目的仍舊是要求盡快審理案件,幫助農民討回損失。但令瓜農們意料不到的是,這些部門接待上訪者的態度與蘭西縣相關部門2002年時的態度竟然完全一致,久拖不辦。

被告人有「背景」 假種子愈演愈烈

據知情人介紹,犯罪嫌疑人劉金輝有一個直系親屬在綏化市某縣擔要職。另據瞭解,張海慶在北京有一直系親屬,個人財產達1000餘萬。與此同時,一些堅持上訪的農民遭到了報復,張姓、李姓等農民都有過被陌生人毒打的經歷。

據綏化市望奎縣種子管理站站長稱,自從蘭西縣假種子案件一拖2年之後,很多假種子製造者、銷售者都存在著「總理批示的案件都能拖到現在,所以抓住我也不會有什麼大事」的心理,制假種、售假種有恃無恐。受害農民也不敢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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