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詩涵/汶萊報導.攝影
一九八四年獨立的汶萊,民風相當樸實,治安好、人溫和,還有些不可思議的民俗。
導遊小蘇說,「美麗的海也是危險的海。」晚上十點一過,當地警察會在海邊巡邏,逮到未婚男女同行,就立刻抓他們去警局要求雙方結婚,如果不從,大頭照就會被登在報紙上,寫著「某某家黃花大閨女夜半與某某家青年男子同遊」。
穆斯林可以娶四個太太,但不能同住,如果違反家規,例如在星期二該去二太太家卻跑去找三太太,二太太可以告上法院。此外,此地女子無須蒙面,但仍須以面紗包住頭髮──那是只有先生才能看的。
關於大家最艷羨的公民權利,是全民免稅、國內教育免費、醫療服務免費,小蘇說:「有錢沒地,國王給地;沒地沒錢,國王給地給工作,五十五歲退休,地可以二十幾年慢慢攤還;全國近四分之三人口是公務員,政府給房子住,繳水電費就好,年休十四天。」
在感嘆「What a life!」之餘,有人忙著問如何入籍汶萊?男生娶汶萊女生,婚後十五年才可開始申請入籍;女生嫁給汶萊男生,要生小孩獲得婆家許可才可入籍。
這些逸趣小事讓我們聽得興味盎然,此刻才深深體會,那令人艷羨的兩萬兩千美元國民所得,沒有讓汶萊人陷入暴發戶的框架,卻反而融入安逸的民風,散發出不為生活愁的安穩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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