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馮長樂電話採訪報道)山東海陽縣河南庄村民于智國,為了20年前的一份“果樹承包合同”,14年來無數回上訪,不僅沒有討到個“說法”和得到應有的賠償,還為此累計被非法關押1200天之久!記者今日采訪了他。
記者:听說你14年來上訪過很多地方,直接原因是什么呢?
于智國:1985年村里召開村民大會,招標承包大隊的苹果園,我中標,并与村里簽下“承包苹果園協議”,協議規定承包期為15年,既1985年至2000年。每年向大隊交承包金1800元。
全家人“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精心培育著苹果園。轉眼五年過去了,到了1990年,眼見苹果樹長起來了,結果了,大隊“眼紅”了,先跟我家說:今年的承包金改了,要交4000元,1991年,大隊又說今年要交承包金6000元,1992年,大隊又來要承包金8000元!由于大隊年年擅自變更承包金額,年年遞曾,我對這樣的做法不認同,結果得罪了大隊,大隊單方擅自作出決定:終止1992年-2000年的承包合同。我据理力爭,結果大隊更絕:強行將苹果樹分給每個村民,一人一棵!几年中,我為果園不僅投入了近五万元,我的心血也全部付之東流!
我不服,到海陽縣法院上訴,法院判決:終止合同,果園歸大隊管理。
我又上訴到煙台中級法院,判決結果:維持原判。
無奈我上訴到濟南高級法院,法院裁定:原審事實不清,使用法律欠當,令煙台法院再審。93年5月,煙台法院复審后判定: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判決終止合同并不當,維持原判。
1996年,我再次來到濟南高級法院,卻收到“駁回申訴通知書”,他們認為:原審判決在認定事實和使用法律方面是正确的。對于省濟南高級法院兩次裁決出爾反爾,我很气憤,就來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申訴。接待處工作人員說:省法院處理就好了,你們省法院不負責任,推到我們最高法院來了,現在最高法院案子多人手少,壓力大,我給你發函到省法院,函中內容是:請省高級法院處理,并作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
2000年10月,省高級法院要我寫:“要求國家賠償申請書”,我根据當時的政策法律相關文件的規定,按實際造成的損失,要求賠償156万。省法院認為:要求賠償數額過大,不与處理。省法院有賠償委員會,完全可以作出判決,可是他們不判,拖延。2001年12月30日,大隊將果樹全部砍伐。
2004年7月,省法院下傳票,要開庭審理。我去了,大隊不來人。我要求繼續履行承包合同,砍伐了的果園能恢复的恢复,不能恢复的就賠償。
同時我提出根据國家法律國家机關工作人員侵犯公民合法權益,公民有權里要求賠償所造成的損失。大隊違反合同,法院違法判決,給我及家人造成的人身損失、誤工損失、訴訟費,精神損失、經濟損失、承包損失、非法關押等一切損失全部賠償。特別要提出的是1994年我因賠償問題到縣法院,申訴要回承包時投入的工料費,因為果園那時已經歸大隊所有了,就為了這個事,執行廳廳長王洪打斷我一條胳膊,造成骨頭錯位,影響我后半生的勞作与生活。
記者:難道你承包五年都沒有獲利嗎?
于智國:是,投入很多,將近五万元,可是連成本都沒有收回來。剛結果就被大隊要走了。
記者:請講講你被非法關押的情況好嗎?
于智國:我進了好几個收容所。到北京時,每次被送到北京昌平收容遣送站,七天內送到濟南西郊或天橋收容站,再由這里送到煙台上訪人員教育站。14年來被非法關押了1200多天。
記者:非法關押期間他們是怎樣對待你的呢?
于智國:無論是收容中心還是那個煙台教育站,很殘酷,他們壓迫我們不再上訪,人身不受保護,24小時都在監視中,也不讓出屋,多少天都見不到陽光,比監獄還不如。監獄的犯人還有放風的時候呢,30多平米的屋子住36個人,互相之間不能講話,吃喝拉撒都在這間房里。不讓吃飽,一天只給兩頓飯,每頓飯只給一個饅頭,破菜一點油腥沒有。沒有通信自由,家里來人也不讓見;有時冬天很冷,也不給棉被。夏天蚊子多也沒有蚊帳。有一回萊州的一個人病了,我去報告站長,站長說,他病了也用不著你著急呀,結果站長拿起鐵鍬就打我,打的我鼻子出血,身上青紫。
在收容站,就象是犯人一樣,經常遭到體罰、侮辱、被打被罵是常事。
2001年9月,我去北京上訪被抓。海陽縣法院來了8-9個人,有來陽執行廳的、立審廳的,四個人抓著我的兩只腳、兩個胳膊就往車里塞,強行將我綁架到北京解放軍后勤招待所(縣上來的人都住那里),強行給我帶上手銬,這時8-9個人一起動手,打得我遍體鱗傷,血肉模糊,衣服全是血,打了我兩個多小時。一宿不讓睡覺,有人看著。第二天,他們給我換了上衣,中午就將我送到濟南西郊收容所被關押了三個月,后來縣法院來人又將我送到煙台上訪教育站,又繼續關押了兩個月,頭春節放回家。
今年2月27號。早5點,縣法院副院長、書記帶8個執行員包圍我家住宅,副院長闖進室內,我衣服都還沒穿,他們不做任何解釋,我就被四個人抬著再次被強行綁架,送到煙台去了,又被非法關押了三個月,五月份才出來。
記者:這次關押的理由呢?
于智國:北京三月開兩會,他們認為是明感時期,怕我們上訪去。就提前動手將我非法關押。
記者:我看你已經身經百戰了。你打算以后怎樣做呢?14年無結果,你認為還有必要堅持下去嗎?
于智國:上訪是公民的權利,沒有人能阻止得了。我要繼續下去。
記者:感謝接受采訪。謝謝。(//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