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0日訊】〔自由時報羅彥傑綜合報導〕美國聯邦法官18日裁定,報導華裔核子科學家李文和募案的五名記者,因拒絕指認報導中所引述的政府匿名消息來源身分,觸犯藐視法庭罪,每一名記者都將被科以每日五百美元的罰款,直到其透露消息來源的身分為止。提倡新聞自由的組織認為,值此政府加強保密的時刻,此舉可能引起新聞界的寒蟬效應。
遭到懲罰的記者包括紐約時報的萊森與葛斯、洛杉磯時報的卓金、美聯社的赫伯特以及原任有線電視新聞網(CNN )記者,現於美國廣播公司(ABC )新聞部任職的湯瑪斯。聯邦法官賈克森指出,這項資訊對於李文和與政府官員打隱私權官司至為必要。他說,這五名記者可以等到上訴法庭開庭前才繳納罰金。五名記者所聘請的律師則表示會提出上訴。
在台灣出生的李文和於一九六五年留學美國攻讀工程學,之後成為美國公民,一九七八年獲聘為新墨西哥州洛薩拉摩斯實驗室的武器設計師,不過由於被指控替中國擔任募,以及可能已協助北京取得W-88核武彈頭的高度機密技術資料,在1999年3月遭到解雇。
李文和矢口否認這些指控,並因此坐了九個月的牢。聯邦調查局則在稍後坦承調查有瑕疵,本案最後也以控辯雙方達成認罪協議收場,李僅對一項處理敏感資料不當的罪名認罪,以交換獲釋。他現在轉而控告能源部與司法部,指控這兩個部會洩漏有關他的錯誤資訊給媒體及破壞其名譽。
去年10月,聯邦法院下令這五名記者必須「誠實回答問題,包括直接提供有關李文和資訊給他們的任何被告的官員或幹員的身分」。五名記者一致拒絕說出消息來源的身分,並援引憲法第一條修正案做為辯護。
這是華府的聯邦法官兩週來第二次因記者拒絕透露消息來源而判定他們藐視法庭罪。「時代」雜誌一名記者因拒絕透露洩漏中央情報局一名臥底幹員身分的官員為何人,在上週同樣遭法官認定是藐視法庭。「新聞自由記者委員會」執行長達爾葛莉希女士說:「第一修正案權利在今年夏天所遭受的威脅可謂史無前例。我們讓記者接受法院傳喚。我們讓法官對媒體做出非法的事前限制。(//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