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彥芳:一位老黃埔軍人的悲慘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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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日訊】
各位叔伯、海外黃埔同學長輩們:

您們好!我是黃埔軍人鄧祖稷的次女鄧彥芳。

家父是黃埔軍校廣西南寧分校第八期學員,與鄧達之、淩倫高、曾建、農漢賢等爲同期同學。1936年9月入學,1937年10月畢業。畢業後分配在原學校第九期學生第二隊任準尉,三個月後升任少尉區隊付,與孔令貴、王業成、朱德普、李翹春、侯桂鑫、黃文樹等同爲軍官。後家父又升任中尉區隊長,1941年在甘肅省福非縣陸軍步兵學校西北分校授于少校軍銜。1946年調任第七軍(白崇禧部)任司令部參謀,鄧達之爲其上級同事。1948年在衡寶戰事中被俘,後被送到湖北省中南軍政大學任教官,與鄧善宏、將海成爲同事。由於學校日漸由新政權的師資充實,家父于1954年被排斥回歸廣西南寧。

回來後家父曾到當地民政部門報到,但當時的管事人以種種理由不予安排工作。無奈家父只好跟隨祖父做煤油燈等手工業維持生計。作爲舊政權的軍人,而且畢業於黃埔軍校,多少有點黃埔精神,對於生活,前程都能泰然處之,雖然清苦也樂樂自得。但這清貧奔波勞祿的生活並沒有得到安寧,隨著政治形勢的翻滾,家父的命運亦隨之被扼,我等子女也同時遭殃。

一九六六年災難性的文化大革命開始了,在破“四舊”立“四新”的衝擊波中,首當其衝的就是舊政權的一切人員,尤其是舊軍人更是打倒,踏上一萬隻腳,永世不得翻身。當時家父被那些造反派五花大綁,嚴刑毒打,常常被打到遍體鱗傷,口吐鮮血仍不罷休,其慘狀難以形容。我們家被抄得慘于土匪洗劫,凡是值錢的東西:衣物、用具、錢財都被洗劫一空,不留收條,可憐我等幼小子女如同在猛虎面前戰戰兢兢、哭泣都不敢有聲。

縱觀中國的近代史,只有日本鬼子的兇殘曾使兒童哭不出聲,試想當時的所謂造反派他們的兇殘是何等的登峰造極。家父從文革一開始就扼運臨頭,常被毒打,被寇於國民黨殘渣餘孽挂著”歷史反革命分子”的黑牌隨街遊鬥,在鬥爭會上一跪就是整天整夜。毫不誇張地說:當時的國家法律已經不把他們這種人當作人來看待。

從歷史的角度來看,當時的國民黨政府也是一段歷史的進程,作爲當時的國民黨軍人爲國家效力又有什麽過錯呢?何況家父還直接參與了抗日民族戰爭,多少爲民族的生存出過力,至於後來的國共相爭那是政府的事,軍人以服從爲天職,他們個人要負什麽責任呢?而文化大革命中以及後來所遭受的種種非人的肉體摧殘和精神的折磨,至使多少人受不了而去服毒、跳河、上吊。這就不單是個人的悲哀,而是社會的悲哀,乃至整個人類文明的悲哀。

一九六九年家父戴著”歷史反革命”的帽子連同家人大小六口被強迫送回原籍廣西扶綏縣接受貧下中農的管制、勞動改造。在此期間除了勞動改造,一切權利均被削奪,並經常被社員開會鬥爭,交待歷史反革命罪行。就這樣在這種人不象人、鬼不象鬼的惡劣環境下度過了那段農村改造的日子。

一九七八年由於政治形勢的變化,家父攜同家母及弟妹一行又回到了南寧,我被留在了扶綏,直到一九八四年我才返回南寧。

基於政治格局的改變,對家父這樣的”歷史反革命”的管制有所緩和,表面摘去“曆反”帽子,但暗地仍受臨督改造。八十年代初,由於國內外政治形勢的需要,當局對“文化革命”問題進行了反思,認爲有些地方做得過火了的,所以就有了處理“文革遺留問題”的出現,其中包括了“文革”被抄財産的退回補償問題。家父滿懷希望到處奔走,期待能有青天出現,討回本來屬於自己的東西,但是他失望了,主管部的回答使他又回到了“嚴寒的冬天”,因爲象家父這樣的曆反(歷史反革命——編輯注)問題不屬於”處遺”之例,敵對矛盾始終是敵對矛盾,至於抄家,當時抄家也不是政府去抄你的家”。就這樣十年文革的血淚連個評說都沒有。

家父被定爲“曆反”以後,政治待遇不必說,人身自由同被限制,私有財産常被侵佔,那有什麽合法權益可言呢? 家父在廣西扶綏縣老家房産被別人強行霸佔一事,就是家父在生命的最後階段受到了當局不公待遇的例證:

家父在老家廣西扶綏縣城廂西街25號有祖屋一間,面積有六十幾平方米左右,祖屋後牆有一條排水明溝,這是該屋自古以來單獨使用的唯一的排水明溝。該明溝原寬0.93米、長6.65米,1969年家父戴著“歷史反革命”的冒子被趕回老家接受管制、勞動改造時已發現該水溝被後鄰人家侵佔剩0.3米,最後乾脆把廚房的4米多高的水泥磚牆砌在水溝頂上(該牆沒有基礎非常危險)把整條水溝霸佔完畢,至使我屋及牆基常被水泡。現在此溝已無法排水及疏通。每逢下雨我家財産就遭受毀壞,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現在此屋已無法維修無法改建,如果這樣繼續下去我屋不久肯定會出現人命案。

鑒於當時的”曆反”處境,家父既不敢怒亦不敢言。一九八九年當地核發房産宅地使用證,家父發現該溝使用權已不屬自家所有,覺得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了空前的剝奪,在當時到處都在強調以法治天下,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的空氣中,也許能有個討回公道的地方。基於這種天真的想法,家父找到當地村委會、鎮政府要求主持公道,歸還合法權益,但卻無人理睬,找得多了才勉強下了個調解書,把0.93米寬的水溝地變爲0.3米(天啊!只留0.3米寬我怎樣進去打掃衛生和維修?)只要求對方拆牆疏通水溝,但水溝地的使用權只字未提。

家父多次找了發證部門,政府的辦證工作人員文善威這樣回答:“這條水溝從前是你的,但是現在你們相爭我就收爲公用,就是只留30公分爲公用,你不服你去告吧”。 家父覺得很失望,權力終究是權力,階級敵人終究是階級敵人。

一九九○年家父向廣西扶綏縣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排除房屋險情,歸還宅地水溝使用權,但法院遲遲不接訴,接訴後又遲遲不開庭,最後判決又偏袒被告,連這30公分寬的水溝地都不承認了。家父的合法權益一點也得不到體現,家父不服判決又上告到廣西南寧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但情況更糟。辦案人員根本不理會家父的請求,致使時間一拖再拖,家父爲了討個公道、爲了後代的生命安全,用盡了錢財,不停奔波於廣西扶綏—廣西南寧兩地,在一九九三年七月二十五日,家父由於受人民法院腐敗風氣的高度刺激,昏倒於去找廣西南寧地區扶綏縣人民法院的路上,再也沒有回來,年享七十八歲。家父無奈求助於法律,但結果家父連命都送斷了,這使我們悲憤不已。

上告的判決在一九九三年十月三十日下達,但該份判決書下達才半天,法院又勿勿收回,理由是遇漏當事人,當時我們還不明白其“賣的什麽藥”,直到1995年6月13日再接到的一份終審判決書時,我們才看清楚這個“人民法院”的真面目。

原來法院爲了置家父的權益于死地,上下法院串通,權力與法律並施。泡制了一份既自相矛盾,又漏洞百出,但卻剝奪了家父一切權益的終審判決,字裏行間根本就不把家父作爲一個公民看待,更談不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

通過這場持續十多年的官司糾葛,我們更加清楚地看到,在這塊到處高喊以法治天下的土地上實質上是權力在起作怪,法律只不過是一個華麗的詞藻而已。在這十多年的時間裏,凡有一線希望的部門,家父及我們都一一找過:各級政府、統戰部、人大常委會、“至高無上”的法律,討公道比上刀山下火海還要難的。

家父始終要不回被人搶奪去的權益,最後帶著無限的悲哀,萬分的遺憾去跟九泉下的同僚們會聚了。家父的後半生是在艱難而淒涼狀況下度過的,晚年爲討個公道而命喪黃泉,真是可恨!可悲!

我們現在不知道還有什麽辦法能爲家父回個公道,目前我家房屋非常危險,房屋財産時時刻刻遭受毀壞、生命安全時時刻刻遭受威脅,隨時都會有出現人命案的可能。家父生前曾談論過他有很多好朋友、黃埔同學及軍營同去了海外。

小女無處可求了,特述家父之不幸于此,如有哪位元長輩獲知此資訊,但求能爲小女出個主意,好爲家父討回公道。免除我家房屋的危險,還我合法權益。小女在此向各位長輩鞠躬了。

鄧祖稷之次女鄧彥芳拜上
二零零四年七月
通信地址:郵編:530011中國廣西南寧市華東路39號(廣西建築綜合設計研究院)10棟202號趙群 轉 鄧彥芳
電話:0771242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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