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青:上訪是不是維權的有力手段

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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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7日訊】中國的上訪日益為國內外輿論和媒體關注。在北京不僅每天都有大量的上訪民眾,而且手段和方式日趨激烈引人注目。激烈的一方是中國官方包括各級政府,採取壓制打擊上訪民眾的方式,試圖遏制和壓縮上訪民眾及其影響。近來有一個名詞「截訪」在上訪民眾中流傳,就是因為警察等攔截抓捕上訪民眾而出現的。另外一方面則是上訪民眾越來越失望,轉而採取激烈強硬的方式表達不滿,如不久前東北數十人在北京高樓上揚言跳樓等等。上訪似乎成了中國社會矛盾的死結,因此很有必要對上訪本身加以分析,從而明晰上訪究竟是不是有益中國社會的措施。

中國的信訪措施不是一項法律制度。雖然在中國憲法第四十一條中,有關於國家機關聽取民眾申訴、控告或檢舉的規定,但是這是一項軟性憲法內容,根本沒有可以保障實施的現實基礎。所以根本沒有法律約束強制的信訪辦措施,實質上就可以說是這項憲法內容的體現了。

中國的信訪措施不是一項行政制度。中國黨政機構從中央到地方,層層全都設有信訪辦公室,也就是中國受屈民眾的上訪投訴點。但是上訪辦公室不是一個行政權力機構,只是一個毫無實權的社會服務辦公室。信訪辦的功能只是聽取受屈告狀民眾的反映,並將這些反映上交或者轉送被訴的政府部門。所以信訪辦做得最好的時候,也不過是傳送了民間存在的一些冤情。由於缺乏檢查、工作指標和官僚的作祟等,中國的信訪制度實際上連傳送民間冤情也難以很好做到。

中國的信訪措施是告御狀的殘餘表現。在中國數千年人治的政治氛圍下,投訴無門的廣大民眾,常常將平反昭雪的期望寄托在好皇帝和青天老爺身上,長年累月向上一級官府直至皇帝訴冤告狀,以求有一天終於實現懲惡揚善。中國共產黨執掌政權後,以信訪措施延續了告御狀的法律習俗。然而有所不同的是,歷史上民眾都是向執掌實權者告狀,現在的中國政府卻將告狀這種煩人的事情,推給沒有實權從而不能解決問題的信訪辦。

長期在北京上訪告狀的一些人說,他們上訪十多年所知道通過上訪得以解決的人,只有極少數的一二個事例。中國政府的官員在媒體上公開承認,90%以上的上訪者,是有遭受迫害、不公和非法損害等正當原因的。但是每年僅僅在北京上訪的人就數以百萬計,而能夠得到解決的多年來只聽說幾例,可以說依靠上訪解決問題的比率幾乎就是零,難怪上訪民眾現在說「上訪就是一個大騙局」。

中國特有的上訪措施,絕不是一個解決人權受到侵害的好措施。中國官員侵犯迫害民眾的大量事件,都是涉及官員枉法、瀆職的法律問題,是非清楚本應依法解決。而上訪制度卻將這些問題,推給沒有實際權力和操作可能的信訪辦處理。這種弱化將上訪者置於不停的申訴乞憐的位置,所以上訪措施就是政府不負責任的拖延推委、並不解決真正的不公和侵害的手段。上訪制度唯一可以給予受害弱勢群體的,最多隻是一個向官方傾訴的機會和虛幻的期盼。但是為了這一虛幻的期盼,上訪者豈止勞民傷財,大量的上訪家庭已經陷入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的絕境。而且上訪者在常年的上訪絕境中,其精神所受到的傷害更是外人難以想像的。可見上訪不僅沒有維護人權的意義,反而是麻痺民眾維護權利意識的精神鴉片。在今天上訪成了中國社會矛盾的死結的時候,必須開闢確有法律效率的制度,才會對於解決中國大量人權侵犯具有實質意義。

(轉載自公民議政:www.chinesecitizen.org)(//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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