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慧盈北京16日電)中國官場上的貪污受賄不是祕密,根據大陸官方統計,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約有四千名腐敗官員逃往海外,帶走大約五百餘億美元的資金,其中許多大案都是透過離岸金融口岸將資金移轉出去。
中國商務部最近完成「中國與離岸金融中心跨境資本流動問題研究」,其中指出,大陸貪官透過離岸金融中心將貪污受賄的錢從中國移出,這九大中轉站包括:美國內華達州、百慕達、巴哈馬群島、開曼群島、巴拿馬、英屬維京群島、馬紹爾群島、紐埃以及塞舌爾。
對此,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已要求金融管理部門儘快洽商提出解決辦法;中國央行等四大金融監管機構則正著手制定解決措施。
據了解,在離岸金融中心註冊的中國離岸公司已數以萬計,其中不乏知名的企業。這些公司只要花費五百到一千美元就可在離岸金融中心註冊一個公司,大部分在完成新公司註冊後,又以「外資」的身分在中國從事經營活動。不過,大陸媒體報導,並非所有離岸公司都從事非法經營。
所謂離岸公司提的是近年來部分國家或地區,以法律手段開闢一些特別寬鬆的經濟領域,允許國際人士在其領土上成立一種國際業務公司,這些區域一般稱為離岸管轄區。
據統計,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已陸續有四千貪官帶著約五百餘億美元的資金外逃出境,其中許多大案、要案就是透過離岸金融口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