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5日訊】一個中國婦女在被警察毆打,這在中國本是每天都在發生的過尋常事。但是,由於此事發生在美國,而且打人者是美國的海關官員,此事就變得不尋常了。不尋常的是中國的外交部長竟然爲此給美國國務卿打電話。更不尋常的是中國媒體借此開始了一場聲討美國人權的輿論戰。當“人權”二字充斥中國媒體的時候,不論媒體的本意如何,事實上他們開始對全中國人民進行了一次人權的普及教育。
這種人權教育的特點基本有這樣兩種:一是讓人民對照中、美兩種不同制度的人權現狀,從中認識到真人權和假人權的區別。當被打者所在城市的媒體第一時間對被打者的身分提出質疑、“查無此人”的結論讓公衆目瞪口呆時(//news.sohu.com/20040726/n221197253.shtml),官方新聞發佈中樞新華社卻迅速刊發了對被打者家屬的專訪。雖然人們懷疑新華社從何途徑聯繫到被打者的家屬,但是,新華社決意不談。更蹊蹺的是,報導“查無此人”的地方媒體從此啞聲。這使得這個人權教育一開始就先有了輿論自由的對比。接下來,“官員太太”、公款旅遊的等等真相在網上漸露端倪,直至有匿名文章直指其7人公費出境,揮霍公款34萬餘,更有文章做出這樣的對比,在柬埔寨,中國駐外單位明確答復中國公民:非官方外派人員的問題,大使館一律不管(//club.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12613),再結合此前中國公民多次境外被打以及中國公民在阿富汗被武裝匪徒屠殺的種種事件中國政府均裝聾作啞的事實,人們得出中國政府的人權“禮不下庶人”的結論。更讓人不堪的是,就在人們聲討美國的假人權的時候,中國的東北一個農民死在了派出所內,中國廣東的一個小商販死在了廣州城管人員的拳腳之下。“被打”和“打死”給了對人權無知的中國人一個比較鑒別的最佳機會。俗話說,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面對這麽明白無誤的事實,真人權、假人權無須別人來教導了!
美國的打人事件迅速進入司法程式。整個事件的處理公開化、透明化。中國的打死人事件黑箱操作,捂著蓋著,讓人難見真相。美國的挨打可以索取高額賠償。中國的死人,給兩小錢即可了事。中、美兩國人權,黑白高下立見。
中國政府採取的另外一種手段是,在人權知識的普及教育中,美國被當成假人權的典型進行批判。以此,中國的專家開始向自己無知的人權傳播人權的真諦。CCTV在黃金時間特意組織法律專家,做了一次話美國、說人權的專門訪談。專家針對美國的“假人權”進行揭露批判的同時,做了一次人權知識的普及(//www.northeast.com.cn/sznews/gnsp/80200407280646.htm)。請注意法學專家盧建平的這個觀點:“人權按照我們簡單的看法它是跨國界的。這些權利,這是我作爲一個人在任何國度、在任何時間條件下、在任何制度條件下我都應該享有的。”這是中國官方媒體第一次向中國公衆發佈這樣的人權觀點──人權是跨越國界不分制度的。由此,對那個近年來中國官方與西方國家爭吵不休的人權公案,給了一個明確的答案──人權高於主權。糾纏多年說不清楚的人權問題,一個趙燕挨打事件竟然一下子說清楚了。
中國官方背景的《歐洲時報》說:“根據美國聯邦的法典規定,穿著政府制服的人製造侵權行爲,政府負有連帶責任。打人的兇手必須繩之以法,美國聯邦政府也必須承擔責任,向受害人道歉。”可我看到這話時,總是不由自主想到了東北、廣州的那兩個死在穿著警服和城管制服的人的棍棒下的中國公民。有人能賠他們嗎?他們能獲得高額的賠償嗎?
這種人權知識的普及顯然不是中國的基層政權官員願意看到的。因爲,這會提高公民的維權意識,給基層政權的肆意妄爲執法帶來麻煩。網路上就有這樣的評論:“不用說太多理論,就舉一個很簡單的反抗暴力的例子吧。有鄉幹部徵稅時使用暴力,幾個村民還有一些維權意識,於是高喊:鄉幹部不是派出所的不能打人!”我想此時,幾個鄉幹部第一個要罵的應該中國官方的媒體,他們無形中利用趙燕事件提高了中國的公民的人權意識。
趙燕的官司肯定要繼續打下去。不管她的身分是什麽人,她作爲一個中國公民有權維護自己的權利。關於趙燕挨打引起的人權討論,可能也還要繼續下去。廣大的中國公民從美國司法制度對人權的維護,學會什麽是真正的人權、人的價值應該怎樣體現。我想,爲這場由美國官員打人所引起的官司糾紛,暗暗叫苦不叠的不是美國政府。因爲,人們在認清美國的人權本質的同時,更認清了中國的人權的本質。
(2004年8月10日)
──轉自《民主論壇》(//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