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惠珍台北14日電)血管瘤為皮膚異常疾病之一,發生率為千分之八,整形外科醫師今天指出,並非所有血管瘤都需要治療,除非已影響到某些身體正常功能,若需要治療則越早治療效果越好,治療方式以雷射的效果最快且副作用低。
台灣長庚醫院整形外科醫師張承仁今天在血管瘤病友座談會中指出,血管瘤發生的機率為千分之八,若有這個疾病的新生兒剛出生時症狀並不明顯,但會在一週或一個月後出現。
血管瘤是皮膚異常疾病之一,因新生的血管增生過度所造成的良性瘤,在身體表面任何部位都可能發生,以頭、臉、頸部發生的機率最高,除影響外觀外,對病人心理亦容易造成傷害。
一般常見的血管瘤有草莓狀血管瘤,為一深紅蕈狀、柔軟、不規則隆起的腫瘤,初期會隨幼兒成長而迅速增大,二歲後則逐漸變小,百分之五十在學齡前(五歲左右)自然消褪;另一常見的先天性血管病變則是葡萄酒色斑,為一扁平鮮紅成紫紅色斑血管瘤,是一種微血管性的畸形,它會隨著年齡逐漸擴大、加深顏色或增厚,且不會自然消褪。
血管瘤長在眼皮、外耳、唇部等,會妨礙視力、聽力、吸吮等功能,甚者因外傷或其他因素造成流血不止等。張承仁並指出,並非所有的血管瘤都需要治療,但若會影響身體器官的正常功能時就需治療,治療的方式包括雷射治療、施打類固醇、干擾素、硬化劑以及乾冰治療等,其中尤以雷射治療效果最快,且副作用也較少;此外,年紀越小,治療效果也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