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3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網站與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於1991年在佛羅裡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多年,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tvsmo.com,P.O. Box 3481,Gaithersburg MD 20878。
問題五十:我在大陸任職小學教師。我這是第四次用旅遊身份來美國,身份今年10月作廢,我不想黑下來,又想留下來,有什麼辨法?
解答: 你最有希望的辦法是找到一個大型的中文學校,無論是小學還是中學或大學的層次,給你一個工作教中文。這個學校可以為你申請H-1B身份,並將B-2轉成H-1B。有一個問題就是你的學位。你必須有一個學士學位,或你的受教育經歷同你的多年教學經驗合起來搞一徊評價,也可能是相當於美國的學士學位。我想,你應該是沒有問題的。這種評價要在美國的公司裹評價。當然更難的事情是找到這樣的學校工作,而且學校還要願意作這樣的申請。
長期在美國居住那麼就要在同一個學校作雇佣類的移民申請。要經歷登廣告証明美國人不能或不願意申請你的工作。歷時2~4年,但在你的學位要求上並不比H-1B難。(//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