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日訊】(亞洲時報福斯特-卡特報導) 7月27、28日,460名北韓難民乘兩架包機從越南飛抵漢城。截至到今年6月底,從越南抵達南韓的北韓難民已達760人,在2003全年幾乎達到1285人。
由於南北韓軍事分界線(諷刺的是這裏竟被稱為“非軍事區”)附近埋有大量地雷且戒備森嚴,在朝鮮戰爭結束的半個多世紀裏,逃到南韓的北韓人一直微不足道,跨過“非軍事區”逃向對方的雙方士兵更是鳳毛麟角,最近引起廣泛關注的駐韓美軍第八步兵師士兵詹金斯就是其中之一。有鑒於此,最近從越南抵達南韓的北韓難民的數量意義非同尋常。
跨過圖們江
因此,如果想離開北韓(誰又不想呢?),就不得不向北越過界河進入中國。儘管有報道說,界河兩邊都在建安全網,但迄今為止做到這一點還不算太難。鴨綠江比較難以跨越,但其東北面的圖們江冬季結冰,夏季有些河段會變淺變窄,足可涉水而過。至於邊防士兵,可以避開他們,有時可以賄賂他們。
自10年前北韓的長期營養不良惡化成饑荒以來,究竟有多少人通過這種方式逃離地獄不得而知。比較普遍的看法是,最多30萬。但就某一特定的時間來看,躲藏在中國的北韓難民的實際人數可能比較低-特別是由於最近幾年北京對這些難民進行嚴厲鎮壓。
在中國和北韓邊界附近惡劣條件下工作的救援組織的調查表明,這些難民中的大多數都來自北韓的鹹鏡北道,其原因有兩點:第一,這裏靠近邊界;第二,這裏的生存條件惡劣。咸鏡北道以前曾是北韓的工業區,現在很多工廠都已關門,再加上由於多山不適於種植糧食作物,這裏的饑荒尤其嚴重,有多少人餓死無人知曉。《北韓大饑荒》一書的作者、美國國際開發署署長納奇奧斯指責金正日政權切斷鹹鏡北道與外界的聯繫讓那裏的人自生自滅。
因此,那些能夠離開的就“用腳投票”,其中大多數是婦女,不過她們並非都是自願離開的。目前有關北韓婦女被賣到中國的報道時有耳聞,她們要麼被賣給中國男子作老婆,要麼在娛樂場所從事性服務,有些境遇甚至更悲慘。正如所有的人口走私一樣,虐待是聳人聽聞的,因為在那種情況下人無任何權利可言。這是一種肮髒可恥的行當。
中國迫害北韓饑民
如果說所有相關國家都應受到譴責,這一點都不為過。當然,最應受譴責的國家是北韓。它讓自己的人民忍饑挨餓並虐待他們,然後還厚顏無恥地說那些想到國外找口飯吃的饑民是“叛國者”並施以嚴厲的懲罰。他們起初離開北韓只是想到外邊找份工作,但結果卻在中國被抓並被遣返回國,回來之後自然會遭到嚴刑拷打並被監禁。在這種情況下,他們自然不會熱愛“敬愛領袖”金正日,並下定決心下次無論如何都不會回到“地獄”。大赦國際在最近的報告中經常提到“迫害饑民”這個問題。
緊接著應受譴責的國家是中國,因為它拒絕將非法進入其領土的北韓人當作難民來處理。北京的解釋是,他們是經濟移民。它根據與北韓簽訂的邊界協定搜捕北韓難民並將他們悉數遣返。北京明明知道那些被遣返的難民回國後會遭到虐待、監禁甚至被處死卻仍堅持這麼做。更惡劣的是,中國甚至不准許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公署駐北京辦事處(該機構也應受到譴責,因為它在這個問題上沒有做出足夠多的努力)前往邊界地區親自進行調查。中國的上述一切行為都違反了它所簽署的國際條約。
在這種情況下,那些可憐的北韓難民在中國能做什麼呢?如果繼續呆下去,就不得不過暗無天日的生活。一些非政府組織(主要是南韓、日本和美國的,其成員主要是基督徒和佛教徒)也許能夠提供些幫助,但他們自己在中國也不得不秘密活動,因為一旦被中國政府發現,就會被逮捕和驅逐處境。如在中國救援北韓難民的南韓公民金喜泰在中國監獄呆了兩年後才於今年七月獲釋。由於躲藏,他們的孩子(其中許多北韓難民都是兒童)不能去上學。從正常的標準來看,他們沒有生活可言。但不管怎麼說,總比呆在北韓餓死好。
尋求避難,路在何方?
這些難民除了在中國躲藏或返回北韓外,還有兩條路可走:一是在外國駐中國的機構尋求避難;二是走出中國,到相對友好的國家去。
兩年前,北韓難民在難民救援活躍人士的幫助下發起了一波勇闖外國駐北京使領館的行動。那些“闖館”成功的北韓難民最終到達了漢城。但此後中國加強了外國使館的安全戒備,並在東北地區加強對北韓難民的鎮壓行動,結果導致仍滯留在中國的北韓難民的處境更加艱難。
對大多數在中國的北韓難民來說,唯一的選擇是繼續他們的逃亡歷程:走出中國到另一個不會將他們遣返回國的國家去,然後再從那裏前往漢城。這意味著他們要麼向北前往外蒙古,要麼向南前往東南亞。
當然,對北韓難民來說,這當中的任何一條途徑都充滿艱難險阻。就拿北進的北韓難民來說,今年4月一位17歲的北韓難民在試圖跨越邊界進入外蒙古時被中國邊防人員射殺。這位男孩在他17年的生命歷程中,有一半時間在中國躲藏。即便跨過了中蒙邊界,還要面對嚴酷的戈壁灘。在2001年7月,一位年僅10歲的北韓難民在外蒙古的戈壁灘上筋疲力盡而夭折。他的悲慘經歷足可驚天地泣鬼神!
對南進的北韓難民來說,旅程同樣驚險。他們首先必須跨越中國遼闊的國土,而且還要避免被當地人認出自己是外國人。非政府組織雖然建立了一條“秘密通道”,沿途提供一些錢和安全住所,但他們主要還是得靠自己:走這條路雖然不用穿越荒涼的戈壁灘,卻要穿過東南亞濃密的原始森林。泰國是比較理想的目的地,但逃亡者並沒有選擇的權利。於是北韓難民就出現在越南、老撾甚至另一個地獄-緬甸。
越南儘管在名義上是共產主義國家,但對北韓並不是特別友好。然而,在難民問題上,越南非常敏感-還記得越南船民嗎?而且越南還存在迫害少數民族的問題,他們為了躲避越南政府的迫害正在逃往柬埔寨。越南外交部發言人在上個星期天指責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公署“正在從事錯誤活動,引誘越南中部高地的少數民族非法逃亡柬埔寨,甚至考慮給他們政治難民身份”。有報道說,越南政府在與南韓談判期間甚至威脅要把北韓難民遣返給中國-然後中國再把他們遣返會北韓,然後北韓把他們關起來或處死。
到美國來?
自越南政府2001年對中部高地的少數民族進行鎮壓以來,1000多名越南難民在美國取得了避難權。美國人權活躍人士希望北韓難民能享受同樣待遇。美國眾議院於7月21日一致通過了《北韓人權法案》,如果這項提案成為法律-因為它還有待參議院批准,那麼美國政府在與北韓談判時就不得不討論人權問題。該提案的其中一項的目的就是讓北韓難民更容易在美國尋求避難。
不過,這個提案也引起了很多爭議。它的支持者大多數是共和黨右翼議員(他們甚至主張通過一項更嚴厲的法案,即《北韓自由法案》,授權政府在北韓進行政權更替)。該法案的反對者(包括南韓執政黨-開放國民黨)擔心這會觸動金正日脆弱的神經,平壤可能採取報復措施,包括退出六方會談,中斷一切對話,中止南北韓之間的和平進程談判等。
接觸與壓力
但筆者的看法有所不同。歐盟成員國在2000年一致承認了北韓,在與平壤接觸的同時也在積極解決人權問題,二者之間看來並無衝突。去年和今年,正是歐盟成員國向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提交了譴責北韓侵犯人權的決議。南韓在這個問題上顯得很克制,去年它投了棄權票。但決議通過了,並已任命一位報告起草人負責調查和解決這些問題。當然,不用說,平壤會暴跳如雷。
這樣做怎能說不正確呢?網站上有關北韓難民悲慘遭遇的文章和圖片數不勝數。如果一個人還沒到麻木不仁的地步,他就不會對這種悲劇無動於衷。在這種人道悲劇問題上,筆者很難接受“專家”的所謂冷靜分析。在最近幾年裏,筆者給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公署寫過不下5份報告。但作為一個人,筆者覺得相關政府的虛偽與冷漠令人噁心。
那兩個男孩已經離開了這個世界,而且還有更多的人。他們本來可以過得更好一些。他們有權生存,甚至過一種體面的生活,而不是作為金正日的臣民生活在地獄裏或在中國東躲西藏。我為從越南抵達南韓的那460名北韓難民感到由衷的高興,並祝願更多的人脫離苦海。任何有廉恥的個人或政府都應力所能及地幫助他們找到安家之地和獲得過一種“人” 的生活的機會。
真相時刻
然而,對南韓人來說,這是令人尷尬的真相時刻。南韓政府在救援北韓難民方面不僅行動遲緩,而且為那些已經到達漢城的北韓難民所做的也不盡人意。它為了讓北韓難民適應南韓生活而建立的一個培訓設施僅能容納400人,也就是說從越南來的那460名難民不得不被安置在它處。
即便如此,他們也很難適應南韓的“資本主義生活方式”。他們受到歧視,其中一半人找不到工作。然而,倘若南韓甚至不能吸納目前微不足道的數千名北韓難民,碰到德國曾經面臨的局面、突然要接納2200萬貧困不堪的北韓兄弟,它又如何能應付的了呢?
當然,漢城會盡一切努力防止這種情況發生。在筆者看來,漢城使用漸進主義的方式與平壤打交道,期望北韓實現“軟著陸”。這做法與讓金正日政權突然垮臺相比風險小,成本低。但北韓實現“軟著陸”的前提是金正日政權最終會開竅。
為最壞的情況做準備
然而,期望北韓發生演變而不是革命,既不能成為不為最壞結果做準備(否則真的發生了就會束手無策)的理由,也不能成為此時此刻不為北韓人(不管他們身在異國他鄉還是處在敬愛領袖金正日“仁慈”的統治下)爭取人權的藉口。
不管是北韓的人權問題,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問題還是其他問題,國際社會都必須而且持續要求北韓像21世紀的現代國家那樣舉止文明一點,善待它的人民,以及遵守國際準則和它所簽署並要承擔法律義務的國際條約。
至於南韓人,他們最好未雨綢繆。他們的北韓同胞為什麼就不能追求一種比金正日所賜予他們的更好的生活呢?南韓人民曾經為爭取人權而同他們的獨裁統治者戰鬥,並對政府把所謂的國家安全和經濟發展作為不進行民主化的理由嗤之以鼻。若不是極端的自私和令人噁心的虛偽,他們現在怎能不幫助自己北邊的同胞爭取同樣的民主權利和體面的生活呢?
話又說回來:南韓人民夢寐以求的朝鮮半島統一的目標如何才能實現?是通過讓自己國內幾個頭腦發熱的左派分子與北韓政權偏激的黨政官員狂歡(上月他們在仁川慶祝南韓前總統金大中通過賄賂金正日買來的南北峰會)?抑或通過南韓人民衷心地幫助金正日政權的受害者爭取到他們迄今無法享受到的生活的權利?具體來說,與誰和為誰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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