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邱俊福、林相美、何天立╱台北報導〕台北市發生一起醫院被控裝設竊聽器涉嫌妨害秘密的罕見案件,一名林姓病患家屬指控台北市「中心診所醫院」,去年間與家屬發生嫌隙後,醫院涉嫌在病房門口上方裝設竊聽器,嚴重侵害隱私,經具狀告訴,警方傳訊相關被告後,昨天將本案依妨害秘密罪嫌函送法辦。
本案被告的中心診所副院長、護理長等人均否認指控,表示醫院常有竊盜與不明人士出入,此為確保病房內病患與家屬的安全設施。
台北市中心診所副院長吳國光昨天鄭重否認醫院有裝設竊聽器,台北市衛生局也澄清說,當天到醫院檢查,現場只有看到監視器,並沒有發現竊聽器,醫療院所裝設監視器是很普遍、合法的情形。
吳國光表示,林姓病患住院期間住在十一樓,該樓層的病人都有使用呼吸器,無法說話,一旦出事根本無法呼救,基於安全考量,院方在醫院公共空間都有裝設監視器,但絕對不是竊聽器。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薛瑞元表示,醫療院所若非醫療上的必要,在病房內裝設監視器或竊聽器,在病患不知情的情況下,就可能侵犯病患隱私,但有些長期照顧機構,可能會運用監視或竊聽設備幫助掌握房內狀況,因此必須進一步了解醫療院所或照護機構裝設這些器材的意圖,才能判定是否有侵害隱私。
林姓女子指控,去年間父親因慢性肺阻塞、心臟等疾病,轉院至台北市「中心診所醫院」就診,但住院時,護理人員的照料工作及態度不好、不積極,雖經反映,但院方沒有正面回應,雙方為此發生不快。
去年8月底,醫院竟雇用兩名工人在她父親病房外左上方與病房門口正上方裝設竊聽器,且竊聽器還隱藏於天花板的洞隙內,後來她在轄區台北市警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員警、衛生局等人員陪同下,赴醫院勘查發現竊聽器,當時李姓護理長說是院方請工人裝設,且三天內會給予答覆。
詎料,隔天醫院護理站的佈告欄張貼一紙公告,內容指陳「因屢有可疑人士出入及財物損失,為維護工作人員及病人安全,本病房於各出入口設有公共錄影及錄音的監視系統…」等語。
事後,林女認為醫院將竊聽器獨自裝設於父親病房門口正上方,且隱藏於洞內,可能與雙方的嫌隙有關,而此舉已損害個人隱私,因而具狀控告醫院的李姓護理長、楊姓病房醫療器材經理與吳姓副院長等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