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5日訊】(亞洲時報在線記者朴抱一、鄭良中7月5日報導致)中國江蘇泰州市多處出現懷疑違規的情況,在江蘇省的另一個鹽城,情況也一樣十分嚴峻。該市去年批出一個較江蘇常州市鐵本項目規模還要大的「上海工業園」項目。有當地居民上訪及舉報指出,在審批該項目的過程中,當地政府使用不規範手法迴避了土地徵用的成本,讓小農戶沒法得到合理補償。
中國江蘇鹽城有居民在2003年末到2004年初這段期間向中國中央政府寄出舉報信,又多次上訪,指控一個佔地7500畝,建成後總投資將達到60億元(人民幣,下同)的鹽城上海工業園的背後,存在種種不可告人的內幕。
舉報信說:「2003年7月,在沒有任何合法批准手續的情況下,鹽城市委、市政府仍以協議轉讓的方式,以每畝1000元的價格,從鹽城市開發區出讓土地7500畝,給了打著‘上海工業園’招牌的幾個開發商,共得土地出讓款750萬元。」
鹽城上海工業園2003年6月8日在鹽城簽字,據稱和開發商張海龍有關。鹽城市和江蘇省的媒體對上海工業園簽字一事作了熱情報道,鹽城市的領導也出席了簽字儀式。按照鹽城方面和張海龍的規劃,上海工業園採用自主招商引資、自主開發經營的「區中園」形式。園區建成後總投資將達到60億元人民幣,據稱可實現工業產值100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這個項目規模之大,比起轟動全國的鐵本項目可謂有過之而無不及。常州市分拆批准建設的「鐵本鋼鐵」項目,違法佔地也不過是6500畝而已。
舉報信指出,2002年,中央政府針對各地違法出讓土地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由國土資源部和中紀委、監察部聯合發文規定,2002年7月1日之後,商業用地出讓必須採用公開招投標的方式。
亞洲時報在線特約記者查詢了江蘇省政府2003年84號文件。文件要求:對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項目用地,必須採取招標、拍賣或掛牌方式出讓,任何部門、任何人不得干預。工業項目用地應主要採用招標、掛牌等方式出讓。確需協議出讓的,必須在地價評估基礎上,由當地市、縣政府集體審核確定地價,且不得低於省政府公布的協議出讓土地最低價。
在上海工業園的建設項目中,有25%的土地是用來商用的,按照法律必須掛牌出售。即使允許協議出讓的工業用地,江蘇省公布的最低出讓土地價格也是每畝8.67萬元;可是,鹽城沒有這麼做。
當地的一位投資者說:「開發區此舉不是頂風而上嗎?」
按照國家相關土地法律,農村的集體土地並不能直接出售給開發商,而是通過政府徵用後作為國有土地形式轉讓,即「先徵後賣」。
但是,鹽城政府被指在實際操作不按中央規定。據稱,當地官員採取先出讓再徵用的方式,迴避了土地徵用的成本。
一位江蘇「三農」問題專家告訴說,政府的徵地成本應包括3塊:一是上繳省和中央的佔補平衡費、複耕複墾費等8000元,二是基礎設施建設費用每畝1萬-2萬元,三是對農民的補償每畝3.8萬元。
這位專家說:「按照江蘇省的分類標準,鹽城城區屬於三類土地,每畝的徵地成本不低於4萬元。」
這就意味著,鹽城僅僅以每畝1000元就把土地「出讓」給開發商的結果是,不算基礎設施建設,實際上政府要自貼7000元用於上繳中央和省裏的費用,而農民的補償就根本沒有著落了。
上海工業園和鹽城開發區的協議稱:「為了彌補乙方(上海工業園)招商和開發費用,保證其合理收益,甲方(開發區)為乙方引進項目提供的上海工業園土地出讓價格由乙方和引進項目方確定,並符合國家有關土地政策法規。但必須經過甲方簽字同意。甲方收取每畝1000元的土地出讓協議金後,差額部分由乙方所得。
鹽城市只按照每畝1000元收取土地出讓金,而張海龍能把土地賣多少錢,那就是他的本事了。將有多少錢落入張海龍的口袋難以測算。
人們預測,隨著時間推移,這塊土地的升值空間將會是驚人的。
實際上,這種做法,也直接違反了江蘇省有關土地政策。政策規定,徵用耕地1000畝以上,由省人民政府報中國國務院批准;徵用耕地15畝以上,由省人民政府批准。鹽城市的批准權限只有耕地3畝-15畝,而相當於縣級政府的開發區管委會能決定徵用的土地權限只有耕地3畝。
可是,上海工業園的這份協議的絕妙之處在於,上海工業園只相當於一個分包商,它並沒有把土地直接徵用,而是由它招商來的項目決定給多少土地,土地價格由上海工業園來決定。對於上海工業園來說,它到現在一分土地也「沒有徵用」。(//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