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31日電)高雄地方法院爆發一起重大風紀案,書記官黃中旗疑因清償鉅額賭債,涉嫌侵占十四筆拍定人繳交的保證金票據款新台幣一千八百九十二萬餘元,並於三天前去向不明,高雄地院昨天將他記兩大過免職,並依貪污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追查其所侵占款項的流向。
三十八歲的黃中旗,曾任法警,後來轉任書記官一職近十年,其妻目前也是高雄地院書記官。
高雄地院調查,黃中旗從92年7月間起,利用經辦強制執行拍賣房地不動產之便,於取得拍定人繳交保證票據後,未依規定將票據存入國庫,另行以「套印」方式,偽造國庫已收保證金的收據聯單附卷方式矇混,再將該票據侵占。
7月26日,高雄地院會計室查核今年4月間一筆欲分配給債權人新台幣七百萬元的款項,發現數目不符,即找來承辦該案的書記官黃中旗查證,當時黃中旗推稱是因他休假,代理人造成誤差,他將會找拍定人處理,不料,隔天(27日)上午,黃中旗到法院簽到後,就以出差洽公去向不明,並與家人失去聯絡。
法院著手清查發現,黃中旗共侵占十四筆拍定人繳交的保證金票據款一千八百九十二萬六千元,昨天並立即召開人評會,將黃中旗記兩大過免職,並依貪污罪侵占職務上持有公用私有物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民事執行處庭長黃國川表示,初步清查黃中旗侵占票據款一千八百九十二萬餘元,款項是否已遭全部提領及其流向,已移由檢方偵辦追查,至於拍定人被侵占款項,可尋國賠聲請索賠。
他說,根據院方側面了解,黃員與其妻在工作上互不干涉,至於黃員為何侵占拍賣人款項,疑似他在外簽賭欠下鉅款,鋌而走險犯行,真正原因,仍有待檢方調查。
書記官長洪慶同表示,院方對於黃員未能潔身自愛,戕害司法的行為,深表痛心,將會痛定思痛徹底檢討改進,避免類似行為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