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淑娟、葉文正、趙靜瑜╱台北報導〕林志玲的一張照片價值四千五百萬元﹖
壹周刊日前隨刊附贈「台灣第一名模」林志玲的性感泳裝海報,由於該照片版權屬香港唐安麒豐胸瘦身專門店所有,唐安麒昨天在與律師討論後,決定採取法律行動,向該周刊索賠四千五百萬元。
林志玲本人昨天仍在日本關西為華視「YOKOSO JAPEN日本再發現」出外景,預計下個月初才會返台,因此無法針對此事做回應,經紀人張德霖認為,唐安麒這個保護肖像權的動作非常正確。
唐安麒表示,林志玲幫香港唐安麒豐胸瘦身專門店所拍的一系列性感照片,竟然被台灣壹周刊盜用並印製成海報隨書贈送,她對壹周刊擅用林志玲照片作海報行為表示不滿,她說:「香港唐安麒豐胸瘦身專門店從來沒有提供照片給台灣壹周刊使用,他們的照片從何而來?」唐安麒表示,會依循法律途徑追究責任,擬索賠新台幣四千五百萬元。
林志玲已經連續三年擔任香港唐安麒豐胸瘦身專門店美麗代言人,今年2月,該公司再度邀請林志玲擔任新一年度代言人,並前往香港及雅加達拍攝這一系列性感廣告及宣傳照片﹔不過對於為何求償四千五百萬元?到底是怎麼計算出來的?唐安麒公司工作人員僅表示,這個數字是律師的建議。
此外,日前壹週刊也曾隨刊贈送侯佩岑海報,侯佩岑透過年代公關副理劉立平表示:「基本上那款照片是我們提供給媒體作為報導使用,但壹週刊拿來隨刊贈送,既沒有知會我們,也有侵權的問題,我們已經去函希望他們做出合理解釋,如果不能讓我們接受,不排除控告他們侵犯侯佩岑的肖像權。」
對於被指控使用藝人照片疑似侵權事件,壹週刊法務部主管邱璽臣表示,目前沒有收到任何對方要採取法律行動的訊息,壹週刊會了解詳細狀況,再考慮作進一步回應。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