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7日訊】
(請關注死者”山東的黃靜案—董春春网上紀念館”网址: //cn.netor.com/m/box200407/m39553.asp?BoardID=39553
死者家屬的聯系電話是:013210740568)
大雪紛紛飛,窮人無處哭!
2004年2月11號,山東省青州市譚坊鎮王羊村農民董祥林家來了兩位”貴客”,說是貴客,是因為董祥林家祖祖輩輩都是農民,見過的都是窮人,從來也沒有來過這樣大的”官”,一個是青島輕型汽車厂(現已倒閉)空心磚厂的厂長宋培松,一個是青島膠南市法院的王法官(王法官是宋培松介紹的,至今董祥林都叫不上他的名字),他們以出差為由說是來看看董祥林,董祥林對于這樣的”貴客”真的不知道怎么招待,他們詳細的詢問了董祥林有關家庭情況,包括他的親戚什么的,表現出了極大的”關心”,然后在屋里轉了一圈就走了,這一走,一個狼吃人的悲劇也就在開始醞釀了!
宋培松,何許人?董祥林的二女儿董春春打工的老板,青島輕型汽車厂(現已倒閉)里面的一個空心磚厂的厂長。2003年中國新年后,董春春去了青島輕型汽車厂(現已倒閉)里面的一個空心磚厂打工,負責財務、推銷、要帳等工作。憑著她的勤奮和聰明,這一年干得相當出色,拉到了好多客戶從而使該厂的效益得到直接的提高。
今年中國新年后,董春春与宋之間發生了矛盾,而這一切,董春春并沒有告訴他的父母到底矛盾是什么,只是說是和老板有一些隔閡,所以宋到董祥林家,董祥林反而表現的不知所措,認為老板的大度大量,一個厂長在和法官出差的時候來看望自己,這是什么面子!万沒有想到,狼吃羊的序幕拉開了。
2004年3月以后,董春春多次与与家里聯系,說她想离開這個空心磚厂,在這期間,懂事的她只是跟家里人解釋說這個地方人多而雜,自己的确不适合這种環境,同時把自己辭職的事情告知了宋及該厂的工人(打工妹辭職不需要任何手續),說好3月5號离開工厂,而這時董春春的姐姐從300里外的農村來青島看她(家里看董春春一周來一個勁的打電話,不放心,讓董春春的姐姐來看看她),沒地方住,她跟老板說和姐姐在厂里再住三天就走。3月8號,董春春的姐姐走了,董春春准備第二天,也就是3月9號,收拾行李离開工厂,但是惡狼再也沒有給她离開的机會,3月8號的晚上,也是董春春准備在該厂住宿的最后一天晚上,醞釀已久的”狼吃羊”的悲劇終于上演了,當夜董春春死于宿舍。
2004年3月9號早上6:55,宋給死者的弟弟打電話說你姐死了,并驅車去接死者弟弟,在車上宋問他怎么弄,是否報案,他說肯定要報案!隨后宋培松給當地派出所打電話說:”厂里有個女的喝藥死了”。据厂里的打工者說3月9號早6點宋培松到案發現場,平時老板都是在8點以后才到厂,而這次為什么來的如此之早呢?在這么長的時間里,宋既沒有找120搶救,也沒有報案,那么他在做什么呢?又憑什么能斷定是喝藥而死呢?在現場派出所去了三個民警和膠南公安局去了四個人,民警在宿舍門外冬青樹里找到半瓶1605農藥(這是國家禁止銷售的農藥)。最后警察說根据現場得出的結論是喝藥而死。當時有些不知情的打工者在旁邊看熱鬧,据其中一個說:3月8號晚10:00~11:00之間,該打工者出來小便,看到死者所住的辦公室門外停著一輛白色面包車,听見里面有女孩叫了几聲”不要,不要”。隨后听到宿舍里有人說:”老板你怎么過來了”?當天公安人員沒有對宋培松及知情者采取任何的措施。
3月9號下午,家屬從400多里路的青州來到當地派出所有個領導直接跟家屬說:根据現場,我們判定是服毒自殺,你們看看怎么處理,同意的話過來簽個字,咱們爭取在几分鐘內把這事給解決了,家屬說人命關天的大事,家屬也沒有看到現場,是否太草率,就這樣家屬沒有答复他們的要求。
3月10號家屬直接找到王法醫,他說:局長親自安排我處理這事,根据現場初步鑒定是喝藥自殺,現場沒有留下遺書,日記本部分頁她自己撕下來燒了,當時家屬問王法醫你怎么知道是她自己撕下來燒了呢?王法醫說你們是不是怀疑這個老板。家屬又問日記本、藥瓶、杯子、電話机是否提取指紋,王法醫說提取指紋是不可能的,而在以后的案件處理過程中肖隊長說中國的科學技術還沒有達到這個水平!最后王法醫說:你們是否与老板協商一下,看怎么處理。如果現在尸體火化的話我給你們聯系車。
3月11號上午10點王法醫帶家屬去看現場,在現場家屬看到電話的接收器吊在地上,并且電話線沒有插在電話机子上,死者仰面很安詳的躺在床中間,就像人喝了安眠藥一樣睡著了,右腿直搭在左腿上,被子整齊蓋在身上、床單、衣服很整齊,兩臂伸開,床單、嘴邊及其它部位沒有一點遺留物,嘴里也沒有什么味,左右手腕上處發紅,大便量多、集中。(在事發后家屬給動物做過喝1605的實驗,与死者的症狀完全相反,有嘔吐、掙扎的過程,使家屬更加肯定是一起刑事案件)。當時家屬看到現場的症狀根本不像是自己喝藥,于是家屬要求法醫鑒定,并且是青島的法醫。
2004年3月17號,葛隊長打電話說要家屬交個材料,關于申請解剖化驗和家屬的疑點,也就是這份材料家屬中了他們的圈套,以后家屬的好多疑點不但未排除而是都給破坏了。18號家屬一直等到中午,家屬要求聘請的兩名青島法醫才來到解剖室對死者進行法醫鑒定,有王法醫帶領。 2004年3月24號,家屬來到葛隊長辦公室,他說鑒定的結果是中毒死亡,別的情況要家屬去找肖隊長,當家屬提出8號晚上有輛白色面包車的事讓肖隊長給負責調查,而肖隊長問家屬是什么時候的事,家屬說是8號晚上的,今天都24號了,半個多月了,你們才開始調查,真荒唐。那為什么案發17天后,刑警才出面調查而且毫不知情,下午,有葛隊長和肖隊長對厂里的打工者調查取證。
2004年3月26號,給家屬發了不予立案通知書,難道不到兩天的時間就能把疑點這么多的人命案的情況全部調查清楚嗎?也許這就是省級先進單位的辦案效率吧!家屬在以后的對白中證明并非如此,口述不清,几個人的說法不一,同一個人前后說的有時都不一樣,好多的疑點問題都以各种理由不給解答,家屬可以肯定的說當地公安部門對此案件根本就沒有去認真調查或根本就沒有調查,那這個省級先進單位又是如何來的呢?當家屬問面包車的事你們昨天調查的是什么情況,他說該打工者為了顯示自己吹的牛。
2004年4月14號,家屬給膠南檢察院寫申請監督立案。
2004年5月20號之前,死者的手机已開通。6月份死者宿舍的電話也開通。
2004年7月5號,家屬來到膠南檢察院,他們同意了公安局的說法,有什么疑點可以到公安局反映。只給了口頭報告,而沒有給書面報告。
2004年7月6號,家屬在法醫門診找到葛隊長和王法醫,第一,對于指紋葛隊長的解釋是藥瓶有油性不能提取,而杯子的表面太光滑不能提取,其它的在本案這种特出情況下不能提取。如果按這种說法,所有的指紋都不能提取,因為人的手上隨時都有油。第二,關于藥的來源,解釋說是死者去倉庫沒有找到這种藥,然后去商店買的,一個漂亮、穿著完全是城市風采的女孩(死者)8點多去藥店買這种農藥,任何一個有意識的店員都不會賣給她,更何況她都不知道這种藥。而以前說死者是從該厂倉庫管理員老生拿鑰匙去倉庫拿的。家屬不知道相信那种說法。其它的問題都以各种理由沒有做出正面的回答,有的說不負責這一快或說沒有去調查等。家屬說現在已經不予立案,家屬可以看案卷中的部分材料,葛隊長和王法醫都同意了,要王法醫去拿,過了大約半個小時后,王法醫只拿了一份法醫鑒定報告回來,案卷不能讓家屬看,因為案卷已封存。那實在沒辦法家屬提出去看現場。他們也同意就今天下午去看,家屬自己打車來到現場,宿舍門前有三輛車,辦公室有几個人。一會葛隊長和王法醫也來到現場,同時該厂的車輛、人也多了起來,大約有十輛車,几十個人,這些都是宋培松的朋友,好多我都比較的熟悉,在前 几次家屬來到這里,都是類似的情況,家屬來看個現場為什么派這么多的人呢?老板處于什么目的呢?為什么他們同時知道家屬來呢?家屬去后面的厂房,原先的打工者全部換掉。家屬進入現場發現電話的接收器已放在電話机上,并且電話線插在了電話机上,書包,鞋子,手机等都与原先的位置不一樣,死者的床也往南移動了,更靠近旁邊的桌子,屋里也多了一輛自行車,原先家屬提出的最大疑點床單整齊、沒有什么遺留物,而現在卻完全改變,床單上有了一大塊痕跡(很明顯),家屬問王法醫這是怎么回事,他沒有回答出去了。當家屬把死者的手机打開正好沒電了,家屬把充電器插上,一開始有電,過了一會就沒電了,出來看到旁邊的辦公室還有電,這肯定是故意掐斷電源吧!一會葛隊長進來說全部都是他動的,家屬知道警察是有權利偵察現場甚至是動現場,但應該沒有權利偽造現場吧!對于床單上的遺物,原來沒有而現在有了,電話線原來沒有插在電話机上,而現在卻插上了,這肯定不是警察的權利,這其中肯定有人偽造了現場并且公安局肯定知道吧!因為現場門鎖的鑰匙只有公安局有。家屬看到手机里面的大部分資料都已經刪除。死者包里的一些東西也發生了改變。既然公安局說是自己喝藥而死,那么部分人為什么還這樣做呢?家屬產生了太多的猜測,同時也更加怀疑這是一起刑事案件。
2004年7月7號,家屬來到公安局找劉局長,說指紋也是肯定不能提取,并且早就停止了一切的調查,家屬提出要看部分材料時,肯定是不能看,其他的疑點問題也是以各种理由沒有做出正面回答。
公安局時刻都要家屬拿證据,指紋不能提取、該厂的打工者已离開、宋培松見不到人影、現場被偽造、藥的來源不明,家屬從何找證据呢?即便是喝藥而死,死者的姿態豈能這樣安詳的躺在床上、床單整齊、被子平整的蓋在身上,其實這种可能性根本不用多想,十三億分之一也沒有,我想任何一個有正常理性的人都不能得出這樣的邏輯判斷,這肯定有人偽造了第一現場。但從處理過程來看,部分人的配合是相當默契,這不能不怀疑有一個高明導演策划的一幕好萊塢大片。
此案案情簡單,主要是宋培松在當地特殊的社會關系网,与湖南湘潭黃靜案、孫志剛案、南昌的周燕芬案、海宁的呂海翔案的性質大致一樣,而采取的方式不一樣。如果死者果真自己喝的藥,那么部分人就沒有必要在事后來偽造現場;也沒有必要在家屬看現場的時候派那么多的保鏢;其中部分疑點公安局也沒有必要不給解釋;家屬看部分材料公安局也沒有必要不給家屬看;關于指紋又為什么不給提取,案件都四個多月了,該厂的老板一直沒有露過面也沒有給我們打個電話來安慰一下家屬,畢竟死者也在你這工作了兩年,難道這點同情心都沒有嗎?公安局每次都要求家屬火化尸體。一切的一切都暴露這起案件背后隱藏著嚴重問題。
這個案子的荒唐之處,法醫鑒定書沒有法醫的簽名,法醫鑒定時把整個的胃全部提走,董春春父母要求立案的申請就隨便一句話就拒絕了,而要求重新尸體鑒定的請求,也是一句話就拒絕了。
可怜的農民呀,一點門路都沒有!!大雪紛紛飛,哭都沒處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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