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5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5日電)香港廉政公署昨天搜查香港媒體,引起香港學界及媒體界憂心。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呼籲廉政署在決定是否需要搜查傳媒機構前,必須審慎考慮此舉是否妨礙新聞界的正常採訪工作。一名法律學者則認為,廉署應充分考慮社會的知情權。
香港文匯報引述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對此事發表的聲明指出,香港新聞界向來支持廉署肅貪倡廉的工作,但是質疑廉署是否有必要使用搜查令以取得新聞工作者的協助。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張炳玲表示,如果廉署基於報導法庭消息而搜查報館或檢查新聞材料「是過份敏感的反應」。
張炳玲表示,廉政署帶走採訪資料、搜查報館,其實都是很嚴重的事情。對於廉政署這些行動,記者協會認為是過份敏感。如果廉政署想知道當時的資料,可請相關人士協助調查,這比搜查報館來得適合。
她認為,廉政署昨天的行動不但「不利於新聞自由及採訪自由」,而且是「不適當及沒有必要的」。
香港城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梁美芬則認為,雖然內容涉及法庭聆訴,但傳媒基於公眾關注也有責任報導。她說,傳播媒介報導時,如果真的考慮到公眾的知情權,譬如這件案件可能牽涉到公眾利益,那麼廉政署在行使權力時,應該充分考慮社會的知情權,否則引起不必要的恐慌或憂慮就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