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3日訊】(大紀元報記者蘭德編譯報導)墨爾本7月21日消息,一個體重120公斤的僱員因她的老闆報怨她太胖,且在上夜班時吃得太多而得到$2500元的賠償。
據澳新社報導,維多利亞民事法庭裁決,曾在墨爾本的嶺鎢區坎特布瑞路寄宿所任經理的馬克.內爾(MarcNoel),對護理員工戴勃拉.希爾(DeborahHill)有非法歧視。
一個特別護理部門的管理員玖.柏格瑙(JoanBagnall)在法庭作了證詞,她說,內爾先生認為『希爾女士不中看』,要她把希爾女士開除。柏格瑙女士說,內爾先生這樣對她說了幾次。她還說,內爾先生告訴她,希爾女士在上夜班時,在廚房裡拿太多的東西吃。內爾先生的女兒也在同一個寄宿所工作,她說希爾女士很難聞,應該用除味液。
希爾女士在法庭上表示,當她被要求培訓一個工人,好像是準備替換她的工作時,她開始為自己的工作非常擔心。
柏格瑙女士說,她告訴內爾先生,沒有適當的警告,他是不應該開除希爾女士的。但是內爾先生不聽勸告,仍然堅持停止希爾女士的工作。
內爾先生否認此說法,並說他認為希爾女士是因不滿他對寄宿所的管理而自動離開的。但在這週的裁決中,VACT的代理庭長安.考倫(AnneCoghlan)說,她很難相信他的證詞。
她說:「當他認為對他有利時,他便說謊。」考倫女士說,在事發的2002年7月左右,希爾女士體重是120公斤。她認為,希爾女士因她的體型外表而遭到歧視,並因此受到傷害,她的尊嚴受到損傷,並忍受了痛苦,因此,應該受到賠償。但她不認為這一歧視造成了任何後遺症,因此不需要加重賠償。
希爾女士也向澳大利亞工業關係委員會遞交了不公正裁員的投訴,但後來又撤回了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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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爾本一肥胖女僱員打贏受老闆歧視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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