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3日訊】珠江三角洲這個多年來吸引大量農民工的經濟發達地區,今年來不少中小企業卻招不到農民工,呈現出「民工荒」現象。對此,雖然有不少人看到了珠江三角洲地區幾十年來不變的低工資水平使農民工湧向工資相對較高的長江三角洲地區,但這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問題的真正癥結在於政府職能缺位。
表面上看,農民工由長期低工資的珠三角流向長三角等地,只是勞動力自由流動的市場行為,政府似乎可以把責任推諉給瞬息萬變的市場,自己則可以睡大覺。其實,這正是政府長期以來的職能缺位,才造成了全世界絕無僅有的「農民工」、「民工潮」和「民工荒」。在市場經濟中,隨著供求關係的變化,勞動力從一個地方自由流向另一個地方,這是正常的市場行為。特別是工資水平的高低,對於勞動力的流動具有決定性的影響。但是,在我國市場經濟尚不完善的情況下,農民工面臨雙重困惑:一是身份歧視的困惑。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歧視農民的戶籍制度,給新興的工人階層制度性地扣上了「農民工」的帽子,農民工在各個方面享受著與城市市民完全不平等的國民待遇。這種受歧視性的身份地位使農民工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明顯處於劣勢,這好比縛住手腳的人要與放開手腳的人比賽游泳一樣,對農民工來說,這是一種極不公平的市場困惑。二是權利無保障的困惑。正因為長期的身份歧視,農民工在就業選擇、工資水平、勞動保險等社會保障方面,權利得不到應有的保障。這好比市民是政府的「親生子」,而農民則是政府的「養子」一樣,雖然這種比喻不很恰當,但城市政府偏袒市民而漠視農民工的長期現實,對農民工來說,這是一種極不公平的政府困惑。
企業是一種經濟組織,追求利潤的最大化是企業的本能衝動。各個企業為降低成本,內在地趨向於延長工人勞動時間、壓低工人(農民工)工資水平的「經濟人」衝動。政府是一種公共權力組織,追求公平的最大化是政府的根本屬性。政府要保持社會和諧穩定,就必須制定公平公正的遊戲規則,使勞資雙方共同遵循。而長期以來,政府為追求經濟增長這個單一的目標,有意或無意地放縱了企業主對農民工的低工資水平和其他侵權行為。不少私營企業主的財富增長是與農民工的血淚增長成正比的。在勞資極不對稱的博弈中,資方具有天然的強勢地位,勞方則不可避免地處於弱勢地位。對此,作為社會公平和穩定維護者的權威政府,自然應該制定法律約束資方的經營行為,同時保障勞方的基本權利和自由。
農民工的需求並不只是體現在工資收入水平上,儘管這一點對外出務工謀生的農民工尤為緊要。必須充分認識到,農民工應該公平分享社會進步的共同成果,整個社會應該為「農民工」摘帽,他們就是新興的工人階層,他們的各種權利應該得到切實的保障。在各種公平的權利保障機制尚未充分建立起來的今天,農民工從珠江三角洲流向長江三角洲,一方面說明後者可能在農民工的生存環境上要稍好於前者,但這並不說明後者已經做到了盡善盡美。在二元社會結構尚未改變、全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和覆蓋全社會的社會保障制度尚未建立健全的今天,身處弱勢而又承受巨大生活壓力的農民工從珠江三角洲流向長江三角洲等地區,也只能是一種兩害相權取其輕的無奈選擇。
在一個統一的主權國家內,對某一群體進行制度性歧視是極不公正和不道德的。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開放,執政黨和國家都主張並在憲法上規定「尊重和保障人權」,這對改善農民工的地位和生存狀況應該說是一次重大的歷史性機遇。在堅持以人為本、樹立科學發展觀的新階段,各地方的經濟競爭,將突出表現為政策制度的競爭。提供公共物品的政府如果不建立公平的制度環境,就是缺位;企業如果侵害了農民工的基本權利而政府不予追究,這同樣是政府缺位,缺位就是失職。
200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