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自強台北21日電)民國十二年出生的王姓老翁,認為邱姓鄰居製造噪音,竟連續前往鄰居住處恐嚇,案經台北地方法院最近審理,判處王姓老翁拘役五十天,得易科罰金。
王姓老翁於民國九十二年9月間,前往邱姓鄰居住處以「我殺了你這不要臉的」、「我也老了,不想活了」、「我出來拼了」等語進行恐嚇,被邱姓鄰居提出告訴。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王姓老翁犯行經法院勘驗屬實,觸犯刑法規定,亦即只要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