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0日訊】(亞洲時報記者李晶7月20日報導)今年7月11日是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條約》簽訂43周年,但北京今年的紀念活動的方式可謂十分低調。有一種意見認為,北京雖然阻於種種原因不會廢棄有關條約中關於協防的部份,但由於北京實在不願這個條約成為中國的負累,所以也就輕描淡寫了事。
《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條約》於1961年7月11日在北京簽訂。同年9月10日起生效。《條約》決定雙方進一步加強合作;一方受到武裝進攻,另一方立即盡其全力給予軍事及其它援助;雙方不參加反對對方的同盟、集團、行動或措施;發展經濟、文化、科技合作,給予經濟、技術援助等。
按過去做法,每年七月北京和平壤的官方和民間團體都會舉辦紀念這個條約,但迄今仍無有關中國駐平壤使館舉辦了紀念活動的消息,只有7月9日朝鮮駐華大使崔鎮洙在北京舉行招待會,以及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6日在北京舉行了相應活動。值得注意的是,平壤方面以官方名義進行,北京方面則以民間團體出之,雙方在紀念規格上明顯不對等。
事實上,去年有中國學者呼籲廢棄《友好條約》的第2條,這樣中國就可以在朝鮮半島危機爆發時置身事外。在中國,有一種意見指出,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條約限制了中國的選擇,中國在未來面臨選擇的時候也不一定和朝鮮捆在一起,而需要視當時局勢而定。
主張修訂條約的學者指出,在61年簽訂中朝簽訂友好合作互助條約之後,中國領土也遭受過若干次威脅,在中蘇、中印、中越等軍事衝突中,朝鮮並沒有向中國提供任何軍事支援,在一些情況中甚至沒有提供道義支援,因而中國未來就算在必要時放棄履行這種義務仍然有情可援,但是這也必將損害中國形象。這也是中國需要一個新的國際條約來中和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條約的原因。
可圈可點的是,日本《產經新聞》去年7月15日曾經報道:中國副外長戴秉國與金正日總書記的會談時,曾建議對《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條約》有關軍事援助方面的內容進行修改。中國外交部被多次追問有關問題,其發言人的回答都是:“我沒有聽說這個條約有什麼變化”,而非加以鄭重否認。
北韓領導人金正日2003年8月20日在平壤會見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軍委委員、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主任徐才厚時,雙方口徑並不完全一致,中新社的報道說,金正日稱:“不管國際局勢如何變化,找們要繼續發展朝中兩國、兩軍之間的友好關係。”而徐才厚則說:“加強與發展兩國傳統友好關係是中國黨和政府堅定不移政策。”後者並無強調兩軍﹝中國解放軍和北韓人民軍﹞的“友好關係”。
基於意識形態的認同問題,北京過去對這條約一向擺出十分重視的姿態。每逢五或十的周年,更有高規格的紀念活動。北京在1996年7月10日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條約》簽訂35周年時,特別派出“112”號導彈驅逐艦和“108”號導彈驅逐艦訪問朝鮮南浦港。2001年07月10日,當時的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在中南海會見以朝鮮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秘書長金潤赫為團長的朝鮮友好代表團,以示紀念該條約簽訂四十周年。
有一種意見指出,在朝鮮半島問題上,北京現時的國家利益其實和美國是較為一致,加上這問題是雙方少有利益較少衝突的地方;所以,中朝之間的協防條款的前景才會這樣備受關注。
不過,中國國內也有意見指出,從戰略角度出發,多為海外所詬病的《中朝友好互助條約》中雙方有義務在對方受到侵略的情況下幫助對方的條款,反而是東北亞和平的保證。據稱,如果沒有中國可能援助朝鮮的顧慮,美國恐怕早在核危機出現之前就對朝鮮下手了。因此,如果想讓美國支持區內和約,中國應該適當強調對朝鮮的安全保障,這樣才能把美國拖在談判桌上,而不是像在伊拉克一樣採取單方面行動。
無論如何,中國人大委員長吳邦國去年訪問朝鮮時,重申提到中朝“將繼續鞏固和發展雙方在經濟、文化和科教領域的合作”,算是間接承認了該條約非軍事的部份。(//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