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0日訊】政黨是具有共同信念並力求予以實現的政治團體。就其性質與宗旨而言,無論於臺上或台下,都必然要干預政事。這是因爲,政治是一種治國安民的理念與權職,具有引導、操控、並影響國計民生的作用。不同的政黨,對引導社會治理國家,有著不盡相同的理念和方針策略。古代封建王朝,實施的是寡人政治(或曰王黨專政)。一言堂上,君臨天下,捨得一身剮者,方敢直言進諫。威嚴固然是威嚴了,但王朝少則三五十年,多則數百年,也就沈屙不起,一命嗚呼了。之所以如此,只因閉目塞聽而一意孤行也。
隨著時代的演變,社會於動亂中曲折延伸。自上世紀八十年代以來,中國經濟改革的成就舉世矚目,社會面貌日新月異。但世事既相關也相悖:利與弊共生,得與失相容,比較而言,在政治體制及其結構的革新上,則顯得猶豫遲緩。而這,與執政黨、參政黨可說都不無關係。對此,我僅就參政黨的政黨意識與諍友精神,來作一點小小議論。
“政黨意識”是每個黨派應有的自我確認――就像一個人的強調自我,用以區別於他人。譬如“民主促進會”,便正如其名稱所宣示:乃一心於民主政治之促進也。爲此,須得一要有諍言精神,二要有實幹不懈。政黨有著擁戴它的階層和群體,並代表其利益。政黨成員應明確認識本黨派不同於其他黨派的理念與特性(宗旨綱領與組織方式)。回顧上世紀四十年代,各界人士秉承“五四”傳統,高舉“爭民主爭自由”、“反專制反內戰”大旗,從政界、知識界、工商界紛紛湧出,組織了代表不同階層的政黨,不畏迫害,不怕犧牲,爲打倒腐敗專制,作出了歷史性的貢獻。民主黨派在彼時的情狀,可說是生龍活虎,各具特色。譬如馬敘倫、王紹鏊、雷潔瓊等人,出於愛國憂民,在文化教育界組織“民主促進會”,喊出了口號:“反饑餓,反內戰,爭民主!”那曾是何等的壯舉,何等的激奮人心!1946年6月23日,馬敘倫先生率領上海各界人民團體代表前往南京與政府交涉,雖年逾花甲而義無反顧。此去如何?明知舉步即蹈李公朴、聞一多之後,但先生抱必死之志,惟求喚起民衆,惟求促進民主!車抵下關,果遭特務襲擊,頭破,血流如注。先生不顧傷痛,凜然作聲,痛斥反動派倒行逆施,禍國殃民。衆怒難犯,小丑喪膽,流血現場竟成揭露控訴大會。各報以頭條新聞報導,是反內戰爭民主的有力號召。可見,彼時民主黨派之“政黨意識”,並非只寫在紙上,挂在嘴邊,說說而已。有宗旨有目標,它植根於黨派成員思想之中,並見諸於悲烈壯行。從此一事例,亦不難看出,“民進”前輩們的信念、熱血與意志――爲未來民主中國之大業,不惜流血犧牲,只求奮力促進!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後,民主黨派與中國共產黨有過一段同舟共濟的精誠合作,爲未來民主政治的誕生,戰鬥於同一條塹壕,是“戰友”的關係。爲了團結對敵,對民主黨派,共產黨還提出了“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但,之後由於極左路線泛濫,全國政治運動不斷,亂象頻仍,民主黨派與知識份子更屢遭衝擊,被當作“反動分子”、“牛鬼蛇神”批鬥而一蹶不振。直至十一屆三中全會作出了撥亂反正、改革開放的決策,社會方才由亂而治,開始復蘇並納入了發展的軌道。
歷史的教訓是沈痛深刻的。教訓之一:根據權力腐敗的規律,權力必須要有約束與制衡。而民主黨派的存在,便理應起到這樣的作用。爲此,周恩來曾說過:民主黨派要成爲共產黨的諍友――也就是“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諍者,直言忠告而無所忌諱也。俗話說:“忠言逆耳利於行”,與那些阿諛奉承者相比,雖不悅耳,卻是錚錚有聲,一如晨鍾暮鼓,使執政者有所警覺省悟。古代的且不說了,試看近代以來,剛正不阿,敢於諍言者,皆是卓立不凡,令人歎服的。譬如章太炎,以大勳章爲扇墜,笑謔斥責袁大總統;譬如梁漱溟,爲農民請命,敢於當衆與毛澤東抗辯;譬如馬寅初,雖屢遭批鬥仍堅持一已之“新人口論“;譬如呂熒,當衆口囂囂――以郭沫若爲首的學者大師們口誅筆伐胡風之時,惟獨他挺身而出,爲之申辯,最終冤死於獄中。此等人士,于彼時曆盡磨難,受盡侮弄卻終不改悔;於今日則霧散日出,顯見其獨立之傲骨與真知卓識。可見,是屈膝於權勢而背棄良知,還是堅持信念以抗爭強暴,此便是或駡名遺世,或千古流芳之有別也。
教訓之二:既是政黨,理應參與政事,便不可無“政黨意識”與“諍言精神”。時至今日,“井繩效應”仍在起作用。一些黨派成員在歷史陰影下依舊心有餘悸,不敢暢言,更不敢有諍言。看起來是“接受教訓”了,其實不然。我們說的“教訓”,指的是“錯誤地接受教訓”,因而心懷忐忑,畏首畏尾。時代在變,形勢在變――全球一體化的格局,民主與人權的覺醒與訴求已漸成氣候,決非哪個大人物所能逆轉的,而這便是國際與國內的形勢背景。經濟市場化進程的結果,使社會必然更趨於開放、透明和民主。但,會有不同的階段和艱難的過渡,會有種種曲折反復與障礙。這就需要全社會的同心合力,特別需要參與政事的各黨派的積極介入。各黨派多以“民主”二字爲冠名,這便理當名符其實,發揚民主精神,敢想敢說敢爲,對目前政治領域中存在的諸多嚴峻問題,(如以黨代政、瀆職失職、貪污腐敗、司法不公、權力濫用、監督不力,等等。)利用人大、政協提案與講壇,利用一切可以得到的場合機會,責無旁貸地進行督察、揭露、建言和批評。倘若不是這樣,倘若對此見怪不怪,明哲以自保,爲既得之眼前小利而一味地附和與讚頌,那末,“民主黨派”在今日,實在是只有讓人質疑:是否還有存在下去之必要。
在中國,黨派可說是政治稀缺資源。這是因爲,一方面它相對說來數量甚少。(八個黨派才幾十萬人,比起執政黨的數千萬之衆,可說是微乎其微。)另一方面,黨派若能勵精圖治有所革新,則可能發揮的效用及其潛在能量必不容低估――這既是形勢和改革的需要,也是政黨使命之必然。在中國,政經體制的深層次改革,取決於三種因素,一是執黨政內部有此種自覺的要求,並以此作爲動力,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民主政治進程;二是執政黨之外的因素(其他各黨派理應是主要力量)的推動與促進;三是國際大環境的影響與作用。只是問題在於,當前各黨派還沒有能夠從歷史的陰影中走出來,它們更多地陷沒於機關事務和社會服務的冗瑣之中,而將干預政事,政治監督的大事要務――將一個真正的政黨所應該具有的“政黨意識”與“諍言精神”,有意無意地捨棄了。
6/27/2004 5:30 AM
轉載自《議報》15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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