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0日訊】中國最近刮起的“審計風暴”,驚曝多家中央單位濫用、挪用鉅額資金。大多數被點名的單位雖然對審計署的做法一肚子的氣,但是畢竟心中有鬼,也只好集體失語。但是國家體育總局卻是一個異數,公然叫囂如果本次審計“影響奧運會成績”,要讓審計署來負責任。我們暫且不論體育總局何以如此囂張,它的叫囂卻印證了我四年前的論斷,即中國舉辦奧運會只會催生腐敗。
早在2000年11月,我以筆名在<民主論壇>上發表了一篇題爲<北京,你還不配辦奧運會>的文章,文中列舉了八條北京不配舉辦奧運會的理由,第一條就是北京舉辦奧運會只會“催生腐敗”。文中寫道:“中國的腐敗早已拿了世界金牌。當年中國辦亞運會,北京市長陳希同、副市長王寶森、張百發、體委主任伍紹祖就貪污了數千萬。如果北京辦奧運,等於給了那些大大小小的陳希同們更大的中飽私囊的機會。在當今中國這種制度性腐敗的條件下,像奧運這種巨大開銷的活動,實際上等於爲中共官員更大規模貪污腐敗提供了比賽場地。現任北京市委書記賈慶林及其老婆林幼芳在福建當政時,就與中國第一大案–廈門遠華案──有千絲萬縷的聯繫,如果有這樣一個招財進寶的好機會,又豈能放過呢?而且,江澤民、李鵬等人即將退出歷史舞臺,一定會抱著最後撈一把的末世心態,大撈特撈。”
當年,不少有識之士同我一樣,也曾大聲疾呼國際奧會不要給予中國政府這樣一個集體腐敗的機會。令人遺憾的是,在中國政府的銀彈攻勢下,薩馬蘭奇及其領導下的國際奧會潰不成軍,拱手將奧運會舉辦權當成禮物送給中國政府。現在奧運會還沒有召開,各項腐敗競賽卻已開展得如火如荼。據審計署的報告稱:“1999年以來,國家體育總局動用中國奧會專項資金1.31億元,其中用於建設職工住宅小區1.09億元,用於發放總局機關工作人員職務補貼和借給下屬單位投資辦企業2204萬元。”我相信,審計署的報告只是腐敗冰山的一角。
體育總局貪污腐敗並不奇怪,奇怪的是居然有理。審計署那邊李金華才擺出一個挑戰腐敗的樣子,體育總局這邊就公然興師問罪了。體育總局在人民日報海外版發表了一通自辯,他們宣稱這樣做的理由是爲了我們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奧運奪冠。體育總局的這招看似強盜邏輯,但是在中國這個將奧運會視爲第一大面子工程的國家,卻有它的市場。中國有一種根深蒂固的“金牌情結”,這是一種弱國小民心態和民族主義情緒的混合産物。在每次的奧運會或其他綜合體育比賽場上,只要中國獲得一塊金牌,就會舉國歡呼。似乎多一塊金牌,中國就真的更“強盛”一點。正因爲這種全民性的“金牌情結”,即使是倡導“新政”的胡溫也不敢對此掉以輕心。體育總局也正是抓住了這一點,才敢公然向審計署叫板。體育總局的答辯裏隱含著這樣的意思:如果我們的健兒和體育總局的組織者有什麽思想包袱而讓我們在這一屆的奧運會上失敗了,唯你們審計署是問!甚至我們的2008奧運會有什麽差池,你審計署吃不了兜著走!我真是爲李金華同志捏了一把汗!要知道,奧運會已經在我國被擡到了爲國爭光、民族榮譽的高度啊!你審計署可不要當民族罪人啊!當然,這只是體育總局和少數民族極端分子的邏輯。一個真正熱愛這個國家的決不會這樣想,如果金牌要用腐敗換取,這樣的金牌得來又有何益?
寫到這裏,我突然發現我的文章有點跑題。我本來想批判薩馬蘭奇的,卻通篇都在數落體育總局的不是。其實,也不是完全跑題了,如果當初不是薩馬蘭奇違反了奧林匹克精神,在奧運會舉辦城市選舉前就公開爲北京拉票的話,北京也不一定能獲得奧運會舉辦權,那樣的話體育總局濫用、挪用鉅額資金也許就不成立了。可以這樣說,體育總局的集體腐敗薩馬蘭奇一手造成的,他是中國人民的罪人。
轉載自《議報》15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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