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9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 歐盟內政司法部長決定,歐盟成員國可以在一定條件下向伊拉克銷售、出口和轉讓武器和相關材料。
會議通過了歐盟在伊拉克問題上的共同立場修正稿。修正稿認為,考慮到伊拉克權力交接的完成和伊臨時政府開始更多地行使國家主權,聯合國安理會有關決議規定不准向伊拉克提供武器和相關材料的禁令已不再適用於伊拉克政府。
歐盟還認為,向伊拉克銷售、提供、轉讓和出口這些材料的前提是必須得到歐盟成員國政府的批准。